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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多选题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所述票据丢失后,可以挂失止付的有( )。
A、未承兑的商业汇票
B、转账支票
C、现金支票
D、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选项A,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知识点扩充】
支付结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包括支票、本票、汇票)、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广义的支付结算包括现金结算和银行转账结算。支付结算作为一种要式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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