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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汇票背书」单选题
甲将一汇票背书转让给乙,但该汇票上未记载乙的名称。其后,乙在该汇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了自己的名称。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该汇票背书与记载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背书无效,因为甲未记载被背书人乙的名称
B、甲的背书无效,且将导致该票据无效
C、乙的记载无效,应由背书人甲补记
D、乙的记载有效,其记载与背书人甲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题考核汇票背书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如果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而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知识点扩充】
汇票背书,是指持票人以转让汇票权利或其他为目的,在汇票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是指在票据的背面或粘贴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是转让票据权利的一种方式,也是票据得以流通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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