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经济法基础◆房产税」单选题
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享受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是( )。
A、行政机关所属招待所使用的房产
B、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
C、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
D、高校学生公寓
选项A,行政机关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招待所不属于自用房产,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知识点扩充】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