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该化妆品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 )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宁城 2020/04/09 10:36:16 字体:

经济法基础•单选题

某化妆品企业2016年10月受托为某商场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收取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3万元,商场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50万元(不含税)。已知该化妆品企业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为15%。该化妆品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是( )。 

A.0

B.50÷(1-15%)×15%=8.82万元

C.(50+13)×15%=9.45万元

D.(50+13)÷(1-15%)×15%=11.12万元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组成计税价格=(50+13)÷(1-15%)=74.12(万元); (2)应代收代缴消费税=74.12×15%=11.12(万元)。

网校开设“每日一练”栏目,希望大家多多练习,积极讨论,为以后的深入学习作好充分的准备。点击进入“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