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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提供讲座所得应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正确的是( )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宁城 2020/09/14 16:54:04 字体:

经济法基础•单选题

李某为甲公司技术人员,2019年9月应邀为某大学学生提供讲座,取得所得30 000元。已知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 000元。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20%。计算李某当月提供讲座所得应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30 000×30%-2 000=7 000元

B.30 000×(1-20%)×30%-2 000=5 200元

C.(30 000-2 000)×30%=8 400元

D.[30 000×(1-20%)-2 000]×30%=6 600元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李某当月提供讲座所得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30 000×(1-20%)×30%-2 000=5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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