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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应于5月30日前完成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但其一直未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向其发出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要求其于6月20日前补缴上年度所得税税款及滞纳金共计68万元,至限期满,甲公司仍未缴纳,则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税款征收措施是(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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