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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19年工作计划,协会将在会员单位中组织开展“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典型经验展示活动,欢迎广大会员单位踊跃参加。为使该项活动取得成功,达到预期目的,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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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目的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审计工作高度重视,对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胡泽君审计长在全国内部审计工作座谈会中进一步强调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内部审计在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提升内部审计成效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更高的要求。2018年,审计署修订出台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专设“审计结果运用”一章,对加强内部审计结果运用作了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机构不仅有责任发现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建议,而且有责任推动落实审计整改,促进审计结果运用。内部审计结果只有得到充分有效地运用,才能使内部审计的质量得到至终检验,使内部审计的价值真正得以体现,这对于提升内部审计地位、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作用,推动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从而促进组织价值增值,助力审计机关有效利用内部审计成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内部审计不断开拓创新,在促进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方面做了很多探索,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突出的成效。本次活动的目的是总结近年来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促进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方面的典型经验和良好实务,推动优秀经验的交流、借鉴和分享,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水平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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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当提交内部审计机构促进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经验材料。经验材料应当反映本单位2016年以来实施的单个或某类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运用情况;或者针对某一项审计结果运用制度、措施在多个审计项目上的应用情况。要着重反映内部审计机构在促进审计结果运用方面所发挥作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包括具体的形式、内容、方法、措施,以及取得的实际成效等。经验材料应当避免写成反映审计结果运用综合情况的工作总结。
(二)经验材料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也可以选取其中几个方面重点说明:
1.反映内部审计机构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促进审计结果运用而建立或者推动本单位及其他机构建立的相关体制、机制、制度和措施,及其取得的成效。
2.反映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3.反映内部审计机构与其他内部监督力量,包括纪检监察、巡视巡查、组织人事部门等协作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整合,推动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以及在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和相关决策等方面利用内部审计成果(包括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下同)的经验做法,及其取得的成效。
4.反映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对内部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推动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措施的经验做法。
5.反映内部审计机构推动审计成果转化利用的形式,如开展审计案例宣讲、发布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开展审计结果运用相关课题理论研究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6.反映内部审计机构与外部审计(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协同配合,互相利用审计成果,减少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促进实现内部审计全覆盖的经验和做法,及其取得的成效。
7.反映内部审计机构推动单位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法依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情况。
8.内部审计成果被外部监管机构、利益相关者利用的情况,及其取得的成效。
9.反映内部审计机构如何克服和解决内部审计结果运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从而推动审计结果运用取得实效的经验做法。
10.其他有关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典型经验做法。
(三)经验材料应当遵循合法性、客观性、创新性、应用性原则。介绍的经验做法要体现自身特色,对其他单位有一定借鉴、引领作用。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弄虚作假或夸大实际效果。
(四)对不宜公开的信息可做必要的技术处理,以保证国家秘密、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不泄露。
(五)经验材料应当做到内容完整、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结构清晰、文字通顺,每份材料的字数一般在5000字以内。标题采用黑体三号,正文文字采用仿宋三号,序号采用一、(一)、1.三级。
(六)申报单位提交经验材料的同时,也可以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得到主要领导批示或相关部门认可的,具有代表性的审计报告、审计综合性报告、专项报告、管理建议书、审计信息、审计要情、审计简报或专报、有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材料。
(七)申报材料应当包括:
1.《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典型经验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
2.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经验材料;
3.必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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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范围
此次“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典型经验展示活动面向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会员单位,同时欢迎非会员单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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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数量
中央单位(中央部门、中央企业、全国性金融机构,下同)总部审计机构直接向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推荐1至2项(来自不同单位的)典型经验;协会各分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部审计(师)协会向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推荐1至4项(来自不同单位的)典型经验;其他单位参加上级中央单位、地方协会或协会分会的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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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安排在2019年4月至2019年12月进行。
(一)第一阶段,推荐阶段
4月至7月上旬,通过典型经验所属单位申报,中央单位总部审计机构、协会各分会和地方内部审计(师)协会逐级推荐的方式,征集“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典型经验。
中央单位总部审计机构、协会各分会、省级内部审计(师)协会请于2019年8月16日前完成申报、推荐工作,并将《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典型经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和申报材料(每套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寄至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准则与学术部(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二)第二阶段,评审阶段
9月至11月中旬,协会组织评审组对推荐的典型经验进行评审,按照标准进行打分和综合评议。
(三)第三阶段,公示阶段
11月下旬,协会对拟推出的“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典型经验,在协会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协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第四阶段,展示阶段
12月初,协会以召开总结大会的形式,对展示活动进行总结,宣传推广“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典型经验,向有关单位颁发“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19年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典型经验”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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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巧 胡虹(邮寄材料收件人)
联系电话:010-82199846 82199847
联系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号北京友谊宾馆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邮政编码:100873)
电子邮箱:
附件:
1.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典型经验申报表
2.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典型经验推荐汇总表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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