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可以享受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上述缴纳义务人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然人(包括按次纳税的自然人)、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
伴随着企业业务的不断发展和数据的爆炸性几何增长,企业在在财务管理方面面临诸多难题。此时企业对于业财一体化建设的复合型财务人才的需求显得尤为迫切。CMA是以“财务支持战略决策,战略融于财务管理”为理念,帮助你全面掌握“财务+业务+管理”,做到业财融合,这样你在企业中被认可的几率也会更高,职业发展空间也会更大。
更多推荐:
下一篇:CMA管理会计是什么证书?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