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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对奥运会提供通信相关服务赞助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奥[2006]356号

颁布时间:2005-09-10 发文单位:null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对奥运会提供通信相关服务赞助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67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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