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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商务部令2021年第3号

颁布时间:2021-07-23 发文单位: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二〇二一年 第3号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26日起施行。

部长 王文涛

2021年7月23日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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