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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厅政策——关于公布自治区首批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名单的通知

颁布时间:2020-09-30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商务局,各地、州、市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开展我区首批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新商发〔2019242号),经过街区运营管理机构自愿申报、各地商务局初审、自治区商务厅审核评定、面向社会公示等程序,现认定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大巴扎步行街、伊犁州特克斯县离街民族风情步行街等13条街区为自治区首批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

被列入自治区首批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所在地的商务局要切实加强对试点步行街区的指导,进一步细化试点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发挥社会各方积极性,扎实有力推进,争取早日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

各地(州、市)商务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培育当地特色品牌和老字号品牌,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传承历史文脉,充分挖掘当地文化内涵,塑造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方特点的步行街,展示城市魅力,推动商贸与旅游的有机融合。

附件:自治区首批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

自治区首批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所在地

示范街区名称

1

乌鲁木齐市

天山区大巴扎步行街

2

伊犁州

特克斯县离街民族风情步行街

3

阿勒泰

富蕴县滨河步行街

4

昌吉州

奇台县古城商业街

5

巴州

库尔勒市鸿丰大街坊

6

博州

博乐市商业步行街

7

吐鲁番地区

高昌区回城历史文化步行街

8

阿克苏地区

阿克苏市凤泉街

9

和田地区

和田市团城民俗风情商业步行街

10

喀什地区

喀什古城九龙泉街区

11

克拉玛依市

克拉玛依市汇嘉滨河广场步行街

12

塔城

沙湾县鑫沙湾商业步行街

13

石河子市

石河子市幸福路商业步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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