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办字[2015]7号
颁布时间:2015-01-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山东省牡丹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12日
山东省牡丹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高,牡丹产品的系列研发和深加工水平大幅提升,牡丹产业由过去单一观赏拓展至食用、药用、保健等多个领域,特别是油用牡丹以其兼具观赏价值和经济价值的独特优势,显现出巨大的开发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我省拥有丰富的牡丹资源及悠久的生产栽培历史,是全国重要的牡丹生产、消费及出口省份。牡丹产业已成为我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特色产业和重要产业。为加快推进牡丹特别是油用牡丹产业发展,提升特色农业发展水平,助推全省农业转型升级,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我国牡丹种植主要分布在山东、河南、湖北、甘肃、重庆、安徽等省市。在全国牡丹产业布局中,我省牡丹种植面积已达58万亩,占全国的58%,其中油用牡丹52万亩,占全国的70.3%.全省牡丹种植区域相对集中,其中菏泽市种植42.7万亩,主要集中在牡丹区、定陶县、单县等地;聊城市种植8万亩,主要集中在东阿县、东昌府区等地。牡丹种植从原生地、主产区向全省适应生产地发展,日照、济南、临沂、济宁市种植面积分别达到4000亩、2600亩、1600亩、1400亩。随着种植规模的不断扩大,牡丹研发、加工、产品推广等呈现积极态势,逐步成为主产区的特色农业发展亮点和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一)优势条件。
一是适宜的种植条件。我省地处东部沿海,黄河下游,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候温和,光照充足,四季分明,适合牡丹生长。最适宜牡丹种植的壤质潮土是全省面积最大的土类,接近7000万亩,其中76.5%集中分布在鲁西北黄河冲积平原。此外,全省有各类宜林地503.3万亩,稀疏林地396.7万亩,沙化低产田700万亩也适合种植牡丹。
二是悠久的种植传统。我省菏泽等市牡丹种植历史悠久,始于隋,兴于唐、宋,盛于明、清,已有1000多年种植历史。我省牡丹产业发展在全国乃至世界具有较大影响力,菏泽作为全国油用牡丹生产基地试点区,已通过“菏泽牡丹原产地标记注册”,是目前全世界面积最大的牡丹繁育、栽培、科研、加工、出口和观赏基地,被誉为“中国牡丹城”、“中国牡丹之都”。
三是良好的产业基础。目前,全省牡丹特别是油用牡丹种植已初具规模,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加快提升,为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全省现拥有尧舜牡丹产业园、盛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聊城唯真国色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产业化龙头企业,投产运营了国内首条年产1万吨牡丹籽油加工生产线。牡丹产品的系列开发延伸了产业链条,覆盖从初级产品到医药制品、牡丹籽油提取、化妆品、食品加工、养生酒、牡丹茶、牡丹食用菌等诸多领域。
四是雄厚的科研实力。通过政府投入和企业参与,加强牡丹科研开发及推广应用能力建设,目前,全省相继成立了中国牡丹应用研究所、牡丹科研专家顾问委员会、菏泽牡丹研究所、菏泽林科所等科研机构。品种繁育加快,建设了国家牡丹种质资源库(菏泽)和中国牡丹新品种测试基地,进行了牡丹太空育种试验,全省已培育牡丹新品种700多个,每年都有20-30个新品种通过国家认定,牡丹籽油国家行业标准正式发布。牡丹栽培经验丰富,形成了一套切实可行的露天大田牡丹生产栽培技术,编写了牡丹栽培技术规程。
五是巨大的发展潜力。牡丹全身都是宝,除了观赏价值,蕊、花、茎、叶、根等都有很大的开发潜力,现已研制成功一系列深加工产品,综合经济效益十分明显。据估算,1吨牡丹籽可衍生出牡丹籽油、胶粉、营养粉、多糖等9个产品门类,可实现经济价值50万元。牡丹籽油对比花生油、大豆油,无论是营养价值还是产出效益都具有明显优势。随着经济发展和消费者认知程度的提高,牡丹衍生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二)存在问题。
尽管牡丹特别是油用牡丹产业近年来发展较快,但要实现持续健康发展还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认识还不到位,思想观念有待转变。由于牡丹产业尚属全新产业,不少人对发展牡丹产业持怀疑态度,对牡丹的价值、作用等还不甚了解,对消费牡丹产品的认同度不高,即使在主产区,仍有农民群众在是否选择牡丹产业问题上等待观望。
二是种植基数偏小,牡丹籽等原料供应不足。虽然近年来优势产区下大力气推广油用牡丹种植,一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兴起,但由于生产周期较长,产籽量与加工能力相比,仍处于极度供不应求的状态。以菏泽市尧舜牡丹产业园1万吨牡丹籽油年加工能力计算,收购全国约90%的牡丹籽,开足马力1个月即可完成加工,由此带来的厂房及设备闲置浪费现象严重。
三是产业发展“脖子长”,财政支持不足。油用牡丹栽植后第3年才开始结籽,5年后达到盛产期,前3年基本没有效益,且前期的种苗、栽植、管理等投入较大,目前主要靠生产者承担,农民和企业从事牡丹种植存在顾虑。尽管个别地方财政采取多种方式予以扶持,但力度不够,亟需建立长效的多元投入机制。
四是科技支撑能力不强,种苗繁育滞后。近年来牡丹生产发展仍然是低水平的外延扩张,科研创新特别是推广应用作用发挥不足,以致栽植种类比较单一,传统观赏牡丹品种多,药用、油用牡丹占比不高。牡丹品种选育主要靠农户自发培育和采集,尚未建立区域性的种质资源中心和牡丹良种繁育基地,易造成近亲繁殖,一定程度影响牡丹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五是生产经营方式粗放,标准不统一。由于缺乏有效引导,牡丹生产经营方式较为粗放,产业发展层次低位徘徊,存在生产者之间无序竞争甚至恶性竞争现象。已有的商品牡丹生产、销售缺乏统一的等级标准规范,造成规格、质量、包装、概念不一致,不能满足牡丹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国际化竞争的现实需要。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为核心,坚持市场带动、科技驱动、政策推动,突出抓好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良种选育与推广、质量检验与监督三大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牡丹种植基地,注重开发和拉长产业链条,推进牡丹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产业化经营,加快打造我省牡丹产业发展新优势。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坚持统一规划,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推广牡丹种植模式,调整优化全省牡丹产业发展布局。加强种苗基地和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引导牡丹产业规模化发展,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形成科学发展模式。
2.市场带动,统筹发展。以发展油用牡丹为主,兼顾观赏牡丹和药用牡丹发展。根据市场消费需求,突出特色品牌,强化科技创新,建立较为完善的生产、加工利用和销售体系,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全面提升牡丹产业化水平。
3.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通过政府引导,调动企业、经济合作组织、个人等经营主体积极性,鼓励引导工商资本投入牡丹产业开发,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三)发展目标。
2015年,全省牡丹种植面积力争达到120万亩,其中油用牡丹不少于100万亩,建设种苗基地1万亩,牡丹示范基地60万亩。在试验示范基础上,重点完善科技支撑体系,有序扩大发展规模,完善加工利用体系,提升牡丹产业化经营水平。
到2020年,全省牡丹种植面积达到400万亩,其中油用牡丹370万亩,年产牡丹籽110万吨,产值200多亿元,年生产牡丹籽油20多万吨,综合效益1000亿元左右。基本形成油用、药用、观赏牡丹布局合理,种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利用,产业规模化、专业化和标准化生产水平大幅提升,科技创新、技术推广、质量监管体系趋于完善,经济效益显著提高的牡丹产业发展格局。
三、发展重点
(一)优化牡丹产业发展布局。全省牡丹种植区域重点划分为鲁西北黄泛平原产业区、环渤海平原产业区和低山丘陵产业区三大区域。鲁西北黄泛平原产业区包括菏泽、聊城、德州市辖区及惠民县、高青县等,约30个县(市、区),为全省牡丹重点发展区域,以油用牡丹为主,兼顾观赏和药用,规划面积220万亩,占全省的55%.环渤海平原产业区包括滨州市的滨城区、沾化区、阳信县、无棣县、博兴县,东营市的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县、利津县、广饶县,潍坊市的潍城区、寒亭区、坊子区、奎文区、寿光市、昌邑市等16个县(市、区)。根据该区域地理条件适当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发展油用牡丹和药用牡丹,规划面积44万亩,占全省的11%.低山丘陵产业区包括临沂、日照、莱芜、济宁、枣庄、济南、淄博(高青县除外)、青岛、烟台、威海市及潍坊市的青州、临朐、安丘、昌乐、诸城等共89个县(市、区)。以药用、油用牡丹为主,结合山前平原、水系生态绿化、林下经济发展牡丹产业。规划面积136万亩,占全省的34%.
(二)加快油用牡丹种质资源建设。实行外引与自繁自育相结合,运用现代育种技术,筛选油用、观赏、药用等目标性状突出、综合性状优良的育种材料,培育有重大应用价值的新品种1-3个,储备新优品种10-15个。突出抓好国家牡丹种质资源菏泽库、牡丹新品种测试基地项目建设。依托规模化种植区建设一批油用牡丹良种繁育基地,进一步提高牡丹种苗产量和质量,推动良种化进程。
(三)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基地。按照“产业链、产业带、产业群”的发展思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片、点、线结合,油用、观赏、药用不同类型的示范基地。以菏泽市牡丹区、聊城市东阿县等为中心,鼓励企业和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开展牡丹产业基地建设,打造国家油用牡丹种植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周边县区发展。鼓励支持油料和食品加工较为发达的县区大力发展油用牡丹深加工,带动牡丹规模化种植。加强牡丹种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推行先进生产栽培技术和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牡丹良种繁育体系,扩大牡丹原料生产基地种植规模。除菏泽、聊城等主产区外,力争每个县区建立1个500亩以上的样板田。
(四)着力提升牡丹产业化水平。加快发展油用牡丹种植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原料与产品供销的稳定性。西部在菏泽、聊城等地依托菏泽尧舜牡丹产业园、盛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聊城唯真国色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加强牡丹籽油加工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东部在淄博、潍坊、日照、临沂等地培育4-5个龙头企业,逐步形成年产20万吨牡丹籽油生产加工能力。探索牡丹籽油生产、贮存、销售方式及利用新途径,不断研发深加工技术,进一步推动牡丹产业向医药制品、日用化工、营养保健、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工艺美术、食用菌、畜牧养殖、旅游观光等全产业链延伸,提升牡丹产业附加值。
(五)加强牡丹品牌和市场建设。通过改进生产加工技术,进一步提升牡丹产品品质,牡丹油重点改良口感、延长保质期、降低价格,其他牡丹深加工产品重点加强市场宣传和推广,加强产品的包装、运输和售后服务,提高消费者的产品认知度。瞄准国内外高端市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信息平台、技术平台展销,积极拓宽牡丹产品市场销售渠道。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争创知名品牌,重点打造5个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知名品牌,10个省内知名品牌,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健全市场法规,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形成合理的牡丹产品供求关系和价格水平。
四、政策措施
(一)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牡丹产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牡丹特别是油用牡丹产业发展,将其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来抓,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发展规划,确保取得实效。创新工作方法,合理引导牡丹产业发展,循序渐进,逐步推开,严禁强制推广和硬性摊派,避免出现“一窝蜂”现象。强化工作落实,省林业主管部门要抓好牵头推进,搞好产业发展的技术指导和组织实施,各主产市县也应明确相应机构和人员协调推进产业规划实施。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大政策扶持和投入力度,做好项目实施和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农业、水利、科技、商务、供销、质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旅游等部门要结合职能,支持牡丹产业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按照分级负责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要积极加大对牡丹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对牡丹苗木繁育、基地建设、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支持。探索整合扶贫开发、农业产业发展、农田水利建设、林业、旅游开发等涉农资金,重点投向牡丹成方连片规模种植区,改造提升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积极争取国家将油用牡丹纳入中央造林补贴、防护林建设扶持范围,以及木本油料产业项目扶持。强化牡丹产业发展金融信贷支持,积极采取贷款担保、融资增信、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农户通过转包、转让、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规模种植,提高牡丹产业发展融资能力。
(三)强化科技创新推广。围绕生产、加工中的关键技术开展多方面、多层次科学研究,进一步提高产业发展科技含量。加强牡丹科研机构和推广服务机构建设,强化牡丹快速繁育、无土栽培、花期控制、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研究,建立健全牡丹产品技术体系,为牡丹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积极推广株型紧凑、易于密植、成林周期短、牡丹籽产量高的品种,推行高产高效栽培模式,提高机械化种植和管理水平。大力发展林下种植,推广牡丹和药材、蔬菜、粮食等作物间作套种模式,着力提高牡丹生产综合效益。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培训推广体系,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对基层技术人员和广大农户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四)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加强省级牡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支持大型龙头企业积极参加国家牡丹产品标准制定。建立健全生产、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的标准体系,为全省牡丹标准化发展提供保证。强化第三方质量认证,鼓励支持地方、企业积极开展“三品一标”等认证,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安全水平。加强牡丹质量检验监测机构建设,依托现有条件,逐步扩大食用林产品监测范围,在菏泽、聊城等牡丹主产区逐步建立起牡丹产品质量检验监测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及检测设施设备,提升牡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五)注重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牡丹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深度挖掘油用牡丹产业发展功能,搞好与文化旅游、药用等方面的融合开发。持续办好中国林产品交易会等大型节会活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介,广泛宣传油用牡丹科技示范项目及产业政策,重点推介牡丹籽油等保健养生、医疗药用等综合价值,激发各级政府、企业和农户发展油用牡丹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