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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冀工信节[2015]138号

颁布时间:2015-04-29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联合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5]45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推进我省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编制我省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为做好方案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调查摸底

各地要按照《行动计划》要求,会同本地统计部门,摸清本地2014年煤炭消耗现状、工业领域煤炭消耗情况和重点耗煤行业煤炭消耗情况,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对焦化、煤化工、工业窑炉、工业锅炉等重点耗煤领域内企业进行调查,了解掌握重点用煤企业情况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应用现状,形成本地煤炭消耗情况报告,并填写煤炭消耗情况表(附件1)

二、谋划一批重点项目

各地要加强《行动计划》中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技术的推广,指导企业谋划一批2020年前计划实施的煤炭清洁高效燃烧、煤炭深度加工转化、清洁能源替代煤炭等方面的技术改造项目,并按附件2、3的要求认真填写项目情况表和项目汇总表。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三、组织编写本地实施方案

各设区市在开展摸底调查和项目谋划的基础上,按照《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明确总体目标、重点任务、进度安排、投资规模及实施成效,并分解落实到具体行业和企业,确保切实可行。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行动计划》的落实工作,加强工作指导,组织本地县(市)区工信部门和重点企业,认真做好煤炭消费情况调查和重点项目谋划工作。各地煤炭消耗情况报告和重点项目情况表和项目汇总表请于6月5日前报送我厅。各设区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请于6月30日前报送我厅。电子版发送至jnc@ii.gov.cn.

联系人:刘 芳 0311-87800251

附件:冀工信节[2015]138号附件.rar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年4月29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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