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价服函[2015]61号
颁布时间:2015-05-0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物价局
你公司《关于重新审核航空货运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请示》(东航皖[2015]49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目前,我省正在修订《安徽省定价目录》,将对政府定价项目和定价权限进行调整,在此期间,你公司航空货运延伸服务收费暂按《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合肥新桥机场航空货运延伸服务价格的函》(皖价服函[2014]144号)执行。我省新的定价目录出台后,请按新的定价权限重新报批。
安徽省物价局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