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发[2015]30号
颁布时间:2015-05-19 00:00:00.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1号)关于“推进商品市场转型升级”的要求,为贯彻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全市大型商品交易市场(交易额1亿元以上及营业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建成投运市场,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在建和新建市场)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重庆直辖以来,伴随我市城区不断扩展,大量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向城市区域迅速集聚,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取得长足发展。截至2014年年底,全市建成投运大型商品交易市场239个,营业面积2252万平方米,交易额5696亿元;在建大型商品交易市场70个,建筑面积2995万平方米。这些市场的发展,对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完善城市功能、增强重庆集聚辐射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大型商品交易市场还存在布局欠科学合理、市场规模过剩、同质化竞争严重、新兴业态培育不足等问题。加快完善商品交易市场体系,解决大型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推动商品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加快建成长江上游商贸物流中心,充分发挥重庆在“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中的战略支撑点作用。
二、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认真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以深化区域合作、优化资源配置为抓手,坚持从严控制新建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和推动现有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相结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统筹规划、有序开发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化存量,严控增量,加强与周边地区的衔接协作,增强重庆大型商品交易市场的区域集聚辐射功能。到2020年,基本形成定位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大型商品交易市场体系,增强重庆长江上游商贸物流中心功能。
三、规划布局
全市大型商品交易市场重点沿“两环”和“两线”进行规划布局。
“两环”:沿绕城高速公路布局区域性大型商品交易市场,重点在沙坪坝团结村、九龙坡白市驿、九龙坡西彭―江津珞璜、巴南南彭、南岸迎龙、江津双福六大区域布局,形成全市商品交易市场核心环;沿三环高速公路布局地区性重点市场,重点在涪陵―长寿、綦江―南川―万盛、永川―大足―荣昌、合川―铜梁―潼南四个片区布局,形成城市发展新区重点商品交易市场拓展环。
“两线”:沿长江黄金水道和渝湘大通道布局重点商品交易市场,形成渝东北和渝东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延伸线,建成带动渝东北、渝东南商贸物流发展重要增长极。
其他区县(自治县)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区域之间联动错位发展,重点建设以满足本地需求为主的中小型批发市场和特色产业产地型批发市场。
四、重点工作
(一)严格控制新建续建大型商品交易市场。都市功能拓展区用地规模200亩以上及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其他区域用地规模100亩以上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续建大型商品交易市场需实行听证制度,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报市商委组织听证,市商委出具听证意见供提出申请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级国土房管、规划、城乡建设等部门参考。都市功能拓展区用地规模200亩以下及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1万平方米以上、其他区域用地规模100亩以下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1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续建大型商品交易市场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自行组织听证。主城区新建以批发为主的农产品市场要从严控制,原则上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报市商委组织实施听证,出具听证意见。对达到上述听证条件而未实行听证的,或者不采纳听证意见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由市商委进行约谈。
(二)制定实施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指导目录。根据五大功能区域功能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五大功能区域大型商品交易市场用地规模、市场类型等指导目录并严格执行。各区县(自治县)根据实际情况,对市场用地和总建筑面积实行总量控制,对不同类型商品交易市场,明确投入产出强度标准,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对单个用地规模超过500亩的建设项目,根据建设计划和规划方案,经评估后分期分批报批和供应土地,通过对每期的建设进度、投入产出、招商运营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后确定是否继续供地及后续供地规模,严防借机圈地,引导市场有序建设发展。
(三)积极推进现有大型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大型商品交易市场专业化提升和精细化改进,拓展商品展示、研发设计、品牌孵化、回收处理等功能,带动产业集群发展。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指导市场开办者建立完善信用管理、诚信教育、信用信息公示、诚信预警和“黑名单”制度等市场诚信管理体系,加强市场自身信用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在建的重庆华南城、重庆朝天门国际商贸城等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加大项目推进力度,促进项目早日建成开市。鼓励城区内交通拥堵、消防隐患严重的商品批发市场外迁。城区商品批发市场异地搬迁改造,政府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安排商品交易市场用地。落实和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四)引导市场仓储物流信息一体化。鼓励和引导在建及新建市场与工商产业、各级重点物流园区紧密结合,建立现代物流体系,实现市场与物流园区在展示批发、物流配送、流通加工、信息化等方面的功能一体化和联动发展。推进实体市场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积极推行商户同步入驻实体市场与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线上与线下融合发展。加快大型商品交易市场仓储物流设施的分离,实现商流物流分离,销售配送同步,实现传统市场向现代采购中心、品牌展贸中心的转型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能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商委牵头负责指导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布局规划和建设营运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听证和约谈制度;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编制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发展战略规划;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土地供应管控和土地房屋权属确认发证工作;市规划局负责大型商品交易市场的规划管控和规划管理;市城乡建委负责协调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周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市交委负责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周边综合运力的调配和管理;市工商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型商品交易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严格执行听证制度和落实指导目录。
(二)营造发展环境。要紧紧围绕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执法监督体系,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加速完善市场正常运营所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优化配置经营户正常生活所需的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提高办证审批效率。通过加强商品交易市场周边道路、停车位、公交停靠站点等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优化客货运交通组织等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存在的通行难、停车难、卸货难等问题,为市场运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行业自律。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评价,引导和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发挥行业协会在数据统计、预测分析等方面的作用,支持建立各类数据库,适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附件:1.重庆市大型商品交易市场空间布局规划
2.重庆市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指导目录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19日
附件1
重庆市大型商品交易市场空间布局规划
主体 |
区县 |
发展定位 |
市场类别 |
都 市 功 能 拓 展 区 |
南岸迎龙 | 1.承接渝中区朝天门综合交易市场群和南岸区南坪医药市场群业态调整; 2.“二环”区域性大市场集聚区; 3.全市乃至西南地区小商品、医药集散地和价格形成中心; 4.辐射西南地区,影响全国。 |
小商品、医药。 |
沙坪坝团结村 | 发展以进口汽车整车等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工业消费品为主的市场群,辐射服务西部地区。 | 进口商品(整车、汽车零部件、肉类、水果及生活消费品)、家居建材、钢材。 | |
巴南南彭 | 以重庆华南城、京东商城为龙头,重点发展第三方物流、第四方物流和专业市场群,辐射西部地区。 | 汽摩配件、小商品、五金机电、建材、钢材。 | |
九龙坡白市驿 | 重点发展粮油、冻品等涉农物流及加工、冷链物流及相关市场群,辐射服务西部地区。 | 农副产品、粮油、汽摩配件、家居建材(以石材为主)、五金机电。 | |
九龙坡西彭―江津珞璜 | 1.九龙坡西彭依托现代制造业基地,发展以金属材料为主的生产资料市场,辐射服务西部地区; 2.江津珞璜重点发展大件散货物流、集装箱物流,辐射服务西部地区。 |
钢材等金属材料。 | |
城 市 发 展 新 区 |
江津双福 | 重点发展农副产品、钢材、汽摩及相关市场群,辐射服务西部地区。 | 农副产品、钢材、汽摩等。 |
涪陵―长寿片区 | 1.城市发展新区东部地区核心节点; 2.承接主城市场集聚区商品的集散,辐射周边区县。 |
家居建材、钢材、小商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工业品、其他类别(以化学品为主)。 | |
合川―铜梁―潼南片区 | 1.城市发展新区北部地区主要的商贸物流中心; 2.成渝城市群商贸物流重要节点; 3.潼南县作为城市发展新区省际区域性边贸中心,依托本地特色产业,发展大型边贸商品交易市场,辐射渝西、川东地区。 |
灯具、汽摩配件、家居建材、小商品。 | |
綦江―南川―万盛片区 | 1.城市发展新区南部地区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 2.渝南黔北区域商贸合作示范区,与巴南南彭市场集聚区商贸流通联动发展。 |
汽摩配件、家居建材、农副产品、小商品。 | |
永川―大足―荣昌片区 | 1.城市发展新区西南地区重要的小商品、家居建材集散地及再生资源交易中心; 2.成渝城市群商贸物流重要节点; 3.荣昌县作为城市发展新区省际区域性边贸中心,依托本地特色产业,发展大型边贸商品交易市场,辐射渝西、川东地区。 |
小商品、家居建材、汽摩配件、五金机电、农副产品以及其他类别(以再生资源为主)。 | |
璧山区 | 重点发展以满足本地需求为主的批发市场和特色产业产地型批发市场,与沙坪坝团结村、九龙坡白市驿、江津双福联动发展。 | ||
渝 东 北 生 态 涵 养 发 展 区 |
万州区 | 1.渝东北地区区域性大市场集聚区; 2.长江经济带商贸物流重要节点; 3.辐射渝东北、鄂西、陕南、川东北地区。 |
钢材、汽摩配件、家居建材、五金机电、中西医药、农副产品、小商品。 |
其他区县 | 1.巫山县、巫溪县和城口县作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省际区域性边贸中心,依托本地特色产业,发展边贸商品交易市场; 2.巫山县辐射渝东鄂西地区,巫溪县辐射渝陕鄂交界区域,城口县辐射秦巴山区; 3.其余区县重点发展以满足本地需求为主的中小型批发市场和特色产业产地型批发市场。 |
||
渝 东 南 生 态 保 护 发 展 区 |
黔江区 | 1.“辐射渝东南,影响武陵山”的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 2.带动武陵山地区商贸物流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
农副产品、家居建材、五金机电、汽摩配件、小商品(电子电器)以及中西药品。 |
秀山县 | 1.武陵山地区最大的省际边贸批发市场集群; 2.对外辐射酉阳、花垣、松桃等周边地区。 |
农副产品、小商品、中西药品、家居建材。 | |
其他区县(自治县) | 重点发展以满足本地需求为主的中小型批发市场和特色产业产地型批发市场。 |
附件2
重庆市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指导目录
主体功能区 |
市场类型及规模控制指导目录 |
都市功能 核心区 |
1.淘汰落后的批发市场,禁止需搬迁或关闭的市场整体或分散搬迁至本区域内; 2.禁止新建、扩建任何类别生产资料、工业消费品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
都市功能 拓展区 |
1.除都市功能拓展区规划的5大区域性大市场集聚区外,其他区域禁止新建钢材、五金机电、汽摩配件、家居建材、小商品类批发市场及农副产品一级批发市场,限制单体用地规模超过100亩的其他类别市场; 2.限制新增布局任何类别的低水平传统批发市场。 |
城市发展 新区 |
1.限制新建及扩建单体用地规模超过100亩的钢材、五金机电、汽摩配件、家居建材、农副产品类批发市场; 2.上述类别外的其他类市场,单体用地规模不超过100亩; 3.限制新增布局任何类别的低水平传统批发市场。 |
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 | 限制新建及扩建单体用地规模超过100亩的生产资料、生活用品及农副产品类批发市场。 |
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 | 限制新建及扩建单体用地规模超过100亩的生产资料、生活用品及农副产品类批发市场。 |
注:低水平传统批发市场指以“现金、现货、现场”交易方式为主的批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