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豫沪产业转移合作系列对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5]64号

颁布时间:2015-05-1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制定的《豫沪产业转移合作系列对接活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11日

豫沪产业转移合作系列对接活动工作方案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5年4月21日)

为深化区域合作,加快承接上海及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办好豫沪产业转移合作系列对接活动,根据《河南省制造业承接产业转移2015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工业大会精神,以“新常态、新战略、新合作、新发展”为主题,以承接先进制造业转移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主动融入“一带一路”(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长江经济带规划建设,着力搭建豫沪产业转移合作新平台,促进我省与上海及长三角地区进一步深化产业、技术、资本、资源合作,加快推进我省先进制造业大省建设。

二、总体设计

活动名称:豫沪产业转移合作系列对接活动。

活动时间:6月下旬。

活动地点:上海市。

主办单位:省政府。

支持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医药协会等国家有关行业协会。

承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政府金融办、驻上海办事处。

协办单位:上海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上海河南商会,长三角地区知名商会、协会等。

活动规模:预计全省赴长三角地区开展产业对接人员2000人左右,长三角地区参会客商1000人左右。

三、活动安排

(一)河南省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重点围绕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及物联网、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产业,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为主体,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小规模、专业化、重实效的专题洽谈对接,促成一批合作项目;以产业集聚区为主体开展与上海及长三角地区产业园区一对一、点对点对接,形成一批合作共建示范园区。

(二)豫沪深化战略合作恳谈会。两省市政府围绕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新战略、深化战略合作进行座谈交流,共同探讨豫沪合作新机遇、新领域、新成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及上海市合作交流办、经济和信息化委承办。

(三)跨国公司冷餐酒会。邀请驻上海世界500强和跨国公司、境外金融机构高管餐叙,推介我省发展战略规划,交流探讨合作发展愿景。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政府金融办、驻上海办事处承办。

(四)“共赢新战略、共商新合作”———豫沪产业转移合作推介会暨集中签约仪式。介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推介承接产业转移优势和规划;举行豫沪合作集中签约仪式,主要包括两省市政府深化豫沪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豫沪区域产业合作协议、豫沪金融合作协议,豫沪地方政府、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定向合作系列协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与上海自由贸易区合作协议、重点合作项目签约等。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及上海市合作交流办、经济和信息化委承办。

(五)媒体见面会。邀请驻上海媒体记者、国家产业转移网站记者、我省媒体记者参会,介绍豫沪深化战略合作情况,发布豫沪产业转移合作系列对接活动成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委外宣办承办。

(六)专题对接活动。设智能装备及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及物联网、精细化工等4个专场,组织我省有关省辖市、县(市、区)、产业集聚区和相关企业与参会客商进行自由洽谈对接。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承办。

(七)考察活动。组织我省方面代表,参观考察上海等地相关产业园区和企业。由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承办。

(八)专场活动。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产业集聚区举办各自专场对接活动。由相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承办。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豫沪产业转移合作系列对接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豫沪产业转移合作系列对接活动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谢伏瞻(省长)

副主任:李 克(常务副省长)

张维宁(副省长)

秘书长:郭洪昌(省政府秘书长)

冯 飞(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司长)

副秘书长:王登喜(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照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孙新雷(省政府金融办主任)

赵凯平(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

筹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筹备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王照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分工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1.统筹活动总体策划、筹备、协调、组织、实施。

2.负责与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沟通衔接,起草豫沪区域产业合作框架协议。

3.负责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有关行业协会和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沟通衔接,协调邀请其主要领导出席活动。

4.会同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负责豫沪产业转移合作系列对接活动沟通协调工作。

5.负责牵头收集、汇总、整理省直有关单位起草的各领域豫沪战略合作协议,并提交筹委会审定。

6.审查、统计签约项目并统一对外发布。

7.征集、发布重点对外合作项目并配合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做好前期对接工作。

8.统筹组织邀商工作。

9.编制活动经费预算。

10.负责筹委会各项日常工作。

(二)省委外宣办。

1.负责协调组织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2.协助筹委会做好媒体见面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三)省教育厅。负责与上海市教育主管部门沟通衔接,起草豫沪教育领域合作内容,加强双方教育领域合作,并于5月18日前报筹委会办公室统一汇总。

(四)省科技厅。负责与上海市科技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起草豫沪科技领域合作内容,加强双方在产学研方面的合作,并于5月18日前报筹委会办公室统一汇总。

(五)省财政厅。负责活动经费预算审核、拨付及监督使用。按照筹备工作进度,拨付前期费用,确保筹备工作顺利进行。

(六)省文化厅。负责与上海市文化主管部门沟通衔接,起草豫沪文化领域合作内容,加强双方在文化领域合作,并于5月18日前报筹委会办公室统一汇总。

(七)省旅游局。负责与上海市旅游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研商起草豫沪旅游领域合作内容,加强双方旅游领域合作,并于5月18日前报筹委会办公室统一汇总。

(八)省政府金融办。

1.负责与上海市金融主管部门沟通衔接,起草豫沪金融领域合作内容,加强双方金融领域合作,并于5月18日前报筹委会办公室统一汇总。

2.负责推动豫沪两地金融服务主管部门签署金融合作协议,协助组织签约仪式。

3.负责邀请驻上海境外金融机构高管出席跨国公司冷餐酒会。

(九)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1.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共同做好活动筹备相关工作。

2.加强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沟通联络,负责豫沪产业转移合作系列对接活动上海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

3.负责与上海市合作交流办、上海河南商会和长三角地区知名商会、协会沟通衔接,协调邀请上海市政府领导、上海市合作交流办领导、长三角地区知名商会和协会领导及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及物联网、精细化工等产业方面的企业高管出席活动,邀请客商200名以上。

4.及时为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提供上海及长三角地区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及物联网、精细化工等产业转出信息,协助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及产业集聚区做好与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相关产业园区和企业的洽谈对接工作。

5.负责与上海方面园区和企业沟通协调,确定考察园区和企业名单,制定考察活动路线安排。

6.完成筹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1.主动与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沟通衔接,组织相关园区和人员赴上海及长三角地区开展驻地招商、园区合作和项目对接。

2.负责加强与上海自由贸易区沟通衔接,推动与上海自由贸易区签署合作协议。

3.收集、整理、上报本地对外发布重点合作项目,6月15日前向筹委会办公室推荐报送1—2个总投资亿元以上的合作项目参加重点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4.围绕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物联网等产业,邀请有签约任务和合作意向的客商20名以上,并做好参会接待工作。

5.组织本次活动中与上海及长三角地区产业园区或企业有合作成果的园区、企业参会。

(十一)有关省辖市政府。

1.围绕主导产业和资源优势,以产业集聚区为依托,主动与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沟通衔接,组织本地相关产业集聚区、企业和人员赴上海及长三角地区开展驻地招商、园区合作、企业合作洽谈和项目对接。

2.收集、整理、上报本地对外发布重点合作项目,6月15日前向筹委会办公室推荐报送1—2个总投资亿元以上的合作项目参加重点项目签约仪式。

3.围绕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电子信息及物联网、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产业,邀请有签约任务和合作意向的客商20名以上,并做好接待工作。

4.利用本次活动平台,自行谋划举办本地产业推介对接活动,统一纳入豫沪产业转移合作系列对接活动总体安排,活动成果及时报送筹委会办公室。

5.组织本次活动中与上海及长三角地区产业园区或企业有合作成果的产业集聚区和企业参会。

6.完成筹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省直管县(市)政府。

1.主动与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沟通衔接,组织本地相关产业集聚区、企业和人员赴上海及长三角地区开展驻地招商、园区合作及企业合作洽谈和项目对接。

2.组织本次活动中与上海及长三角地区产业园区或企业有合作成果的产业集聚区和企业参会。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举办豫沪产业转移合作系列对接活动是我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规划建设,加快承接上海及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推动先进制造业大省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促进我省深化区域合作、扩大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项经费,认真筹备,齐心协力将活动办出水平、特色和实效。

(二)务实重效。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豫沪合作这个核心,牢牢把握承接产业转移这条主线,整合各类资源,发挥各自优势,调动各方力量,进一步扩大开放,积极推动豫沪两地政府之间、园区之间、企业之间签订一批合作协议,努力承接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重大合作项目。要把招商邀商、合作协议和项目对接作为活动筹备工作的重中之重,主动作为,务求实效。

(三)扎实推进。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筹备工作,按时完成各项筹备任务,确保豫沪产业转移合作系列对接活动顺利举办,取得一批实实在在的成果。

(四)节俭办会。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转变工作作风20条意见精神,简化活动形式,优化活动流程,节俭、务实办会,严禁铺张浪费。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