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垦系统生态移民安置区移交地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5]62号

颁布时间:2015-05-1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宁夏农垦集团公司:

《农垦系统生态移民安置区移交地方管理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11日

农垦系统生态移民安置区移交地方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移民工作的意见》(宁党发〔2014〕40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生态移民工作政策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3〕36号),为做好农垦系统生态移民安置区移交地方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移交范围

(一)由农垦系统负责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安置区。其中南梁农场安置区移交西夏区,简泉农场安置区移交石嘴山市,长山头农场安置区、渠口农场安置区移交中宁县。

(二)由农垦系统负责建设的中部干旱带县内生态移民安置区。渠口农场太阳梁安置区移交中宁县。

(三)由农垦系统负责建设的“十二五”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安置区。其中暖泉农场安置区移交贺兰县,简泉农场安置区移交石嘴山市,连湖农场安置区移交青铜峡市,渠口农场太阳梁安置区移交中宁县。

二、移交内容

(一)移民。核实移民户数、人数及其户籍、社保、低保等信息,按规定办理户籍关系和各类社保手续。

(二)土地。核查登记土地面积、土地类型和开发程度,确定管辖权,无偿划拨土地。

(三)资产。对学校、幼儿园、卫生院(所)、村部(活动场所)等公共设施以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资产,按权属进行分类核查登记并移交。

(四)管理机构及人员。登记现有管理人员情况,依据工作需要和移民群众意愿,由宁夏农垦集团公司和当地人民政府协商管理人员移交数量。同时,当地人民政府依据移民安置规模,设置行政村或自然村(社)进行管理。

三、移交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属地划分,将安置区的人口、土地、公共设施、管理机构及人员一并移交给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管理。

(二)整建制原则。移交的安置区应集中连片,整体移交。分散插花安置区仍由宁夏农垦集团公司管理。

(三)审计验收原则。拟移交的安置区,必须完成批复的各项建设内容,经自治区审计厅或委托的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通过项目批复单位的竣工验收,档案资料齐全,土地和种养棚圈已经分配到户。对建设内容没有完成或审计、验收提出问题的,由宁夏农垦集团公司继续完成建设或限期整改、完善,符合移交条件后再组织移交。

(四)分批移交原则。条件成熟一个移交一个,成熟一批移交一批。

四、移交工作流程

(一)对已经具备移交条件的安置区由宁夏农垦集团公司向自治区扶贫办提出移交申请,经自治区扶贫办审核同意后启动移交工作。

(二)自治区扶贫办牵头组织宁夏农垦集团公司和移民安置区所在市、县(区)人民政府组成移交工作组,制定具体移交工作方案。

(三)移交工作组对移民安置区移交内容进行核查确认。

(四)办理各类移交手续。

五、部门任务分工

自治区扶贫办(移民局)负责牵头组织农垦系统生态移民安置区移交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组织农垦系统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安置区和中部干旱带县内生态移民安置区的验收工作;自治区编办负责及时调整迁入地教育、卫生、公安等工作人员编制指标;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组织对移民安置区国有资产进行核查、登记,人员经费核算、划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核查、登记移民安置区土地面积、土地类型和开发程度并办理划拨手续;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移民及管理人员的社保关系属地转移工作;自治区公安厅负责组织移民花名册审核并办理户籍转移手续;自治区民政厅负责组织移民低保档案的确认登记并办理转移手续;自治区审计厅负责组织移民安置区移交资产的审计、核查工作;宁夏农垦集团公司负责提供移民安置区土地测绘图、移民户籍转移花名册、住房和土地确权资料、管理人员花名册以及国有、集体、移民财产权属等档案资料。

六、工作要求

(一)移交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移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由自治区扶贫办牵头及时协调解决,涉及政策性、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

(二)各相关市、县(区)和部门要守纪律、讲规矩,认真做好各类档案的清点整理工作,维护好移民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认真做好资产清查、核实及登记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禁涂改、伪造、抽取或销毁档案,严禁突击入户或分户。

(三)自治区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移交工作的监督和审计,对移交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农垦系统生态移民安置区统计表

  安置区名称   移民情况   接收地   建设验收
  情况
  户数   人数   用地
  总面积
  (亩)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南梁农场安置区   474   2324   4775   西夏区   建成已验收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简泉农场安置区   110   486   1398   石嘴山市   建成已验收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长山头农场安置区   716   3660   8286   中宁县   建成已验收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渠口农场安置区   225   1058   2400   中宁县   建成已验收
  “十一五”渠口农场太阳梁安置区   2406   13533   43477   中宁县   建成已验收
  “十二五”渠口农场太阳梁安置区   2812   12176   30243   中宁县   建成已验收
  “十二五”连湖农场
  安置区
  1307   5620   10632   青铜峡市   在建
  “十二五”简泉农场
  安置区
  1067   4866   8309   石嘴山市   在建
  “十二五”暖泉农场
  安置区
  998   4325   7099   贺兰县   在建
  合计   10115   48048   116619      

注:表中“人口、占地面积”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