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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全省经济运行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豫政办[2015]65号

颁布时间:2015-05-08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5年5月4日省委、省政府在郑州召开全省经济运行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谢伏瞻省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当前经济形势的严峻性,坚定稳定经济增长的信心,把稳增长作为全局工作的突出任务抓紧抓好。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会议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请各责任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将于近期对各地、各部门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一、着力抓好关键拉动点

投资、房地产、工业既是当前经济的主要下拉点,也是下一阶段稳增长的关键点,必须紧紧抓住主要矛盾,尽快遏制经济快速下行势头。

(一)扩大有效投资。最近,省确定了“双十”投资计划的8000个重大项目和第一批966个重点项目,并分解到了各地、各部门,要抓紧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简化项目审核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创新投融资机制,科学组织施工,强化督导检查,全面加快实施进度,确保新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建成项目加快投产达产。尤其是第一季度500万元以上的新开工项目只有987个,同比减少152个,进度大大慢于预期,一定要利用麦收后项目开工建设的有利时机,集中组织开工一批重大项目,确保上半年省重点项目开工率达到70%以上、完成投资6000亿元以上,“双十”投资计划项目开工1500个以上、完成投资7000亿元以上。(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府重点项目办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明确两个以上部门的,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为加快项目建设,《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15〕24号)确定的30项政策措施中,特别提出要取消18项核准前置审批事项,对一些重大项目要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主管部门要按照新政策加快办理项目审核手续,相关部门、金融机构要同步推进改革,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发挥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府重点项目办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二)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主要矛盾是部分省辖市、县(市、区)库存量过大,必须把消化存量、鼓励消费作为第一位的任务。省里出台了16条政策措施,包括降低首付比例、实行优惠利率、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延长还贷期限等,支持居民购买自住和改善性住房,各地、各部门、各金融机构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抓紧抓好落实,并加快清理、取消过去为抑制房地产业发展所出台的各种限制性政策和不合理的审批、收费项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合作共赢理念,主动帮助和支持经营情况良好但暂时遇到资金困难的房地产企业渡过难关。(省政府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规划部门要允许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前提下,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作出调整,大力发展中小户型住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负责落实。只明确一个或两个部门的,其他有关部门配合,不一一列出,下同)

各级政府要把握房地产的“不动产”属性,担当主体责任,分类指导、分城施策,因地制宜地确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并科学把握土地出让节奏和时序;积极利用保障性住房需求消化存量商品房,加大住房货币化供应力度,加快制定支持进城农民购买商品房的优惠政策,高度警惕、认真防范一般商业地产盲目扩张带来的泡沫风险;积极改善服务、优化环境,进一步减少项目审批程序,缩短项目审批时限,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加快在建及建成小区的水电路气和社区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为商品房销售创造更好条件。(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新闻单位要全面客观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引导市场预期,坚决避免恶意炒作。(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稳定工业运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煤炭、电解铝、钢铁、化工、水泥等困难行业和困难企业一定要高度关注、主动服务、积极帮扶,扎实开展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活动,拉出问题清单,因企制宜、分类施策,针对问题做好工作,切实解决一批困扰企业发展的难题,避免企业出现大面积资金链断裂和大规模裁员现象。

1.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产业政策、信贷政策、产品市场前景好但由于暂未拿到土地证、房产证而无法获得抵押贷款的企业,要协调政策性担保机构和信托机构为企业担保,帮助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同时要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土地证、房产证等权属证明办理进度,从长远上为企业解决难题;对那些没有纳税证明、水电费缴纳凭证而无法从银行获得流资贷款的新投产企业,要协调资产管理公司等可以开展质押监管的机构,主动开展动产质押业务,将企业原材料、产成品等动产进行封存质押,帮助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省政府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2.积极开展产销对接。抓紧启动五大产业链产销对接和名优产品扩消费活动,尽快实施“十优电商平台、百家网上商城、千家豫货网店、万家中小企业”网上促销工程,支持品牌工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鼓励省辖市、县(市、区)对网上年销售额较大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通信管理局、供销社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3.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原则,尽快出台对企业重大重组项目的支持措施,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4.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制造、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认定奖励制度,出台并落实重点产业、重要领域技术改造导向目录,支持企业实施新产品滚动研发计划,加快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项目建设,努力在延长产业链条上取得实质性进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5.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尽快发布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凡未列入清单的一律不准收费,保留的收费项目一律按最低标准执行;抓紧制定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严禁有关涉企收费部门、单位和机构强制企业使用指定服务和设备;停止一切不必要涉企评比达标活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监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对煤炭行业,要进一步完善煤电互保机制,督促发电企业按进度落实电煤购销合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煤电联合营销经营模式,努力实现煤电企业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能源局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对钢铁行业,要建立和完善省内钢铁企业与重点用户的产销衔接长效机制,促进省内钢铁企业与装备制造企业及下游用户开展战略合作,建立战略联盟,共同抵御市场风险。加强钢铁企业与省内地铁、高速公路、房地产等重大项目的对接,提高省内市场占有率。(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对电解铝行业,要有序推进省内部分电解铝产能联合向国外和西部地区转移,利用我省铝产业链比较完整的优势,大力发展铝精深加工,尽快形成规模适度、实现赢利的产业链,从根本上扭转电解铝行业困难局面。鼓励煤炭、电力、电解铝企业相互参股,形成以资本为纽带的煤电铝一体化。(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对汽车行业,要加快推动一批整车扩能项目尽快投产,推动省内企业加快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车型,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扩大整车推广应用补贴范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对烟草行业,要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市场,消化库存,同时扩大一、二类卷烟规模,尽快推出一批适应市场消费需求的新规格、新品种。(省烟草专卖局、中烟河南公司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四)做好财政工作。

1.加快支出进度。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财政支出进度与时间时序相协调。省里将尽快成立督导组,加强对市、县级财政部门的督导,提高资金拨付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尽早形成实际支出。(省财政厅等部门负责落实)

2.做好财政收入征缴工作。坚持依法征税,做到应收尽收,在杜绝征收过头税的前提下,确保财政收入增速持续回升。(省财政厅、地税局、国税局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3.提高财政资金的杠杆率。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最大限度地放大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基金项目落地,争取上半年落地基金项目达到500亿元、全年突破1000亿元。抓紧下达第一批343亿元存量置换债券和172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配额,力争5月底前发行首批债券;新增债券除解决年初预留省级配套项目缺口外,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铁路、普通公路、智慧城市、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4.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科技、教育、农业等重点支出;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全面清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及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将收回的存量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省财政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二、着力抓好大事要事

近年来,我省谋划推进了一批大事要事,这些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既可以拉动投资,缓解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又可以抢占制高点、打造竞争新优势。这方面,我省谋划早、推进快,在一些方面抢到了先机。但同时也要看到,这些领域的区域竞争在加剧,来自各方面的挑战越来越多,各地、各部门必须集中精力、持续加力,把这些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关键事项抓实抓好。

(一)加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重点要抓好机场二期工程、物流中心建设和重大产业项目实施,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要加快提升郑欧班列常态化运营水平。需要有关方面高度重视的是,第一季度机场的货邮吞吐量出现了下降,如果2015年仍是负增长,实验区的影响力将受到很大影响,相关部门和郑州市必须抓紧制定有效措施,加大机场货运航线拓展和货源组织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全年增长目标。(省发展改革委、民航办、省政府重点项目办、省机场集团公司、郑州机场二期建设指挥部等部门和郑州市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全力推进米字形快速铁路网建设。统筹协调,加大力度,确保郑万铁路和商合杭铁路第三季度全面开工建设、郑合铁路第四季度全面开工建设,配合推进郑太铁路前期工作,力争郑济铁路尽快纳入国家规划;加快郑徐客专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基本建成主体工程;认真做好郑焦城际联调联试工作,确保5月底前实现通车运营;扎实推进郑州至机场城际铁路工程,确保年底前全线建成;加快推进蒙西至华中铁路征地拆迁工作,争取全线尽快形成施工高潮;继续创造优良建设环境,争取宁西、孟平铁路增建二线工程提前完成计划进度。(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省政府重点项目办等部门和相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三)抓好跨境电子贸易发展。电子商务和跨境贸易的综合带动作用很大。目前,郑州跨境电子贸易发展情况很好,要乘势扩大战果,确保全国领先地位。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完成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的申请方案,争取国家尽快批复。(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和郑州市政府负责落实)

(四)加快自贸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申建。这两项工作基础较好,相关部门和地方要主动与国家对接,争取早日获批挂牌。(省商务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相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三、着力培育增长新动力

稳定经济增长,从根本上讲,必须加速培育和壮大新动力。

(一)壮大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兴力量。

1.加快培育新的工业增长点。现在工业领域一些新兴力量正在快速成长,要把握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点,抢抓机遇,因势利导,重点支持一批工期较短、水平较高、投产较快的技术改造项目,加快实施“百千万”亿级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和智慧园区,强力推动1500个重大工业结构调整项目,力争第二季度再开工亿元以上工业结构调整项目200个、投产140个。(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政府重点项目办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2.加快发展服务业。2014年以来,国家和省出台了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土地、财政、税费、价格、行政审批等一系列政策,有关部门要在6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要统筹利用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全力支持1000个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培育100家服务业领军企业。(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地税局、国税局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要放宽准入,扩大开放,全面清理各类限制服务业发展的规定,尤其要降低医疗卫生、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非公资本进入愿望较强领域的准入门槛,加大与各方面的合作,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力争在需求旺盛、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领域再实施一批战略合作项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卫生计生委、教育厅、民政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要加快服务业领域财政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抓紧设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一批服务业示范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和自主创新平台建设。(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要高度重视、大力扶持市场需求巨大、发展空间广阔的教育医疗、健康养老、家政服务、体育健身、电子商务、智能家居、科技咨询、文化旅游、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业发展,抓紧出台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服务外包等政策,尽快通过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财政补贴、公建民营或者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成一批示范性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教育厅、卫生计生委、民政厅、商务厅、体育局、科技厅、文化厅、旅游局、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3.抓好新业态、新模式培育。突出抓好“互联网+”发展。“互联网+”是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增强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这既是未来区域发展的战略制高点,又是当前最有生命力、最具爆发力的新经济增长点。近年来,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新模式不断涌现,带来了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的巨大变化,各行业全面进入了“互联网+”时代。前不久,我省与腾讯公司等一批知名企业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可以说已经抢占了先机,但一定要乘势而上,持续推进,尽快见到实效。目前,省政府正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顶层设计,研究支持政策体系,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产业转型升级、新业态模式培育、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开放合作、创新驱动、应用提升、强化支撑为主要途径,以重大项目为抓手,积极推动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精准农业、能源、智慧物流、电子商务、金融、智能产品及应用、创业创新、健康医疗、教育培训、智能交通、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应用服务能力建设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深度融合,力争尽快见到实效。省里决定筹措资金3亿元支持“互联网+”发展,各地也要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尽快在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公共服务等领域谋划实施一批“互联网+”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通信管理局、财政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4.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尤其是地下设施是目前最具潜力的投资增长点之一。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最近又全面启动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各地要在抓好城市道路、供排水、供暖供热、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垃圾处理等项目建设的同时,抢抓机遇,主动与国家衔接,及早实施一批地下综合管廊等项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二)要加快推进重点改革。省委确定的37项近期重点改革任务,各责任部门一定要加快推进,确保简政放权、投融资体制、国有企业、农村、价格、社会事业等改革如期取得阶段性成果,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1.加快简政放权,再取消和下放一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公布一批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尽快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省编办、工商局、质监局、地税局、国税局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2.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省里决定从省基建资金中拿出1.8亿元作为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引导资金,从省级收回结余结转资金中安排10亿元设立PPP开发性基金,各地也要加快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支持一批示范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3.深化国企改革,尽快启动第二批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和第二批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试点,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减轻企业负担。(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三)深入推进开放招商。

1.创新招商模式,加快培育一批园区综合运营服务商,实施中介招商、以商招商,推动集群引进、抱团发展,进一步提高招商实效。要加快开放载体平台建设,推动进口指定口岸、综合保税区等项目尽量缩短工期、提前投用,全面运行河南电子口岸,加速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改革。(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政府口岸办和相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2.在主动走出去招商的同时,抓好招商项目特别是第九届中国(河南)投洽会暨第三届世界新兴产业大会签约项目的落实,尽快组织签约项目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活动,促进签约项目早落地。同时,在全省筛选100个重大在谈项目和100个重大签约项目,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达产。(省商务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四、统筹抓好其他经济工作

(一)切实抓好农业生产,重点确保夏粮丰收。2015年我省小麦整体株高高于常年,后期可能出现倒伏现象,要强化灾害性天气应对,做好秸秆促壮等工作,加强抗倒伏技术管理,切实防止小麦因倒伏而大幅减产。同时,要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根据病虫害的发生特点和趋势,选择适宜防病、防虫的农药,采取科学配方,搞好小麦穗蚜、吸浆虫、赤霉病等病虫害综合防治。(省农业厅、科技厅、气象局、农科院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加大援企稳岗力度,防止就业出现大的波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财政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三)加快实施重点民生工程。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托底政策,做好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信访稳定、社会治安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信访局、公安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2015年6—8月国家将开展全国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一些重点领域的非法集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5〕22号)要求,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和群体性极端事件的基本底线。

1.持续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犯罪行为,控制案件增量,消化案件存量,全力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省政府金融办、省公安厅、法院、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2.加强舆论引导,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重点做好5月份全省宣传月活动,引导公众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省政府金融办、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3.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对风险隐患企业做到一企一策,分类处置;严格行业一线把关,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管理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4.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基层政府职责,将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社会综治考评范围,加大对重点地市和行业的督导督察,凡因工作不力导致金融风险的要实施严厉的责任追究。(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政府金融办、省综治办、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部门负责落实)

5.加强地方金融监管队伍建设,健全相关机构,充实工作人员,统筹调配力量,提高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专业化水平。(省政府金融办、省编办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应对困难形势,做好各项工作,关键在于勇于担当、快速行动、狠抓落实。要积极主动作为。切实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振奋精神,凝神聚力,敢想敢干、善做善成,增强适应新常态的本领,主动谋划推进工作。要吃透政策精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家和省里出台的稳定经济增长系列政策措施,理解到位,用足用好。同时,要运用网络、报刊等渠道解读政策、回应关切、正面引导、稳定预期,让市场主体及时弄懂政策、运用政策。要细化分解责任。对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要根据领导的分管领域、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台账,具体到事到人,严格时限要求,确保上半年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要加强督促检查。省里将适时对各地、各部门稳增长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不作为”“不想为”“不敢为”“慢作为”的,要抓出典型严格问责,决不姑息。(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五、抓好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大气污染治理是项系统工程,防治大气污染,必须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解决长远深层次矛盾相结合,突出重点、有的放矢、综合施策、精准治理。

(一)抓好重点工业行业治理。火电、钢铁、水泥、冶金、玻璃等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占全省工业大气污染物总量的65%以上,对这些行业,既要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消除工业大气污染拖累点,又要加快推进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尤其要抓住国家加大支持力度的有利时机,引导推动电力企业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同时,要深入推进工业清洁生产,确保列入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工业项目按时建成污染防治设施并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省环保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二)强化城市扬尘治理。我省正处在城镇化进程加快的时期,城市建设任务很重,相应的,施工、拆迁和运输产生的扬尘污染也十分严重。治理这一突出问题,必须强化四项措施,即拆迁工地必须洒水喷水、裸露堆土必须遮盖、渣土车进出工地车轮必须清洗、垃圾车上路必须封盖。这些措施简便有效,要尽快在全省推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细化完善操作办法,研究出台专项督导方案,责任到人;交通运输部门要研究制定渣土运营管理办法,严格渣土车运营管理,有效整治运输车辆物料抛洒和扬散问题。(省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三)深化机动车尾气治理。黄标车和老旧车是机动车尾气排放大户,要把淘汰这两种车辆作为治理汽车尾气污染的重中之重,确保全面完成任务。同时,各级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要带头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完善配套设施,通过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减少尾气排放。(省环保厅、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四)持续推进燃煤锅炉拆改和煤炭品质管控。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结合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加快燃煤锅炉拆改,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对10蒸吨以上锅炉全部配套建成脱硫除尘设施。(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环保厅、财政厅负责落实)

要尽快研究制定商品煤管理相关办法,加快推广清洁煤、洁净煤使用,特别要加强电煤质量管理,严禁省内发电企业采购硫分在1%以上的电煤。(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能源局、环保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五)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夏收即将到来,各级政府要强化属地管理,确保责任到县、到乡、到村、到人,严防死守、看紧看牢。农业部门要制定专项督导方案,环保部门要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尽力的地方和个人,不仅严肃追究相关承担监管职责人员的责任,还要坚持以火查人、以地查人,对焚烧秸秆的地方和农户严厉处罚、以儆效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大气污染物流动性强,必须坚持属地管理与区域协调联动相结合,加强部门协作、区域联动、一体防治。郑州等9个省辖市作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要在防治工作的目标和标准上自我加压,投入更多的财力物力,努力走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前列。(省农业厅、环保厅、财政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工作。2014年省政府与国务院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省政府也与各地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确保这些刚性指标全面完成,必须严字当头、强化问责。

1.强化责任落实。把大气质量反降级作为刚性约束条件纳入政府责任体系,严格考核;各级政府要担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政府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分管副职要承担具体领导责任。(省环保厅、考核办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2.强化监督问责。建立健全省级监察、各地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成立督查组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在媒体上每月通报各地大气环境质量排名,坚决落实对连续排名落后地方实行诫勉谈话、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等警示制度。省政府2015年将对未完成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年度任务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实施“一票否决”,并对工作不力、情节严重的责任人严格追责,该处分的处分,该调整的调整,该撤职的撤职。(省环保厅、监察厅、考核办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3.强化铁腕执法。重拳打击违法违规排放行为,不论涉及哪家企业、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依法追究,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让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和个人付出应有代价。(省环保厅、公安厅等部门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负责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8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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