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15]140号
颁布时间:2015-06-1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国发[2015]25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努力促进全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62号文件全面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15]1号)规定的专项清理工作暂停,待今后国务院另行部署后再进行。
三、各级、各部门在落实国发[2015]25号文件过程中,如需出台新的优惠政策,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省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