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府办[2015]135号
颁布时间:2015-08-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加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道路交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省政府决定成立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李富林(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副主任:符琼光(省政府副秘书长)
董宪曾(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丁式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郑柏安(省安全监管局局长)
李 洪(省公安厅副厅长)
成 员:张作荣(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朱华友(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 俊(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廖清林(省教育厅副厅长)
林 琳(省司法厅副厅长)
姚建勇(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王晓桥(省农业厅副厅长)
包洪文(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联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刘红建(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刘春梅(省工商局副局长)
符少宁(省质监局副局长)
曾 锋(团省委副书记)
罗 瑛(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副局长)
陈鸿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
二、委员会工作职责
在省政府领导下,掌握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部署、指导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促进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研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的长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洪兼任。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