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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琼府办[2015]135号

颁布时间:2015-08-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道路交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省政府决定成立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李富林(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副主任:符琼光(省政府副秘书长)

董宪曾(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丁式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郑柏安(省安全监管局局长)

李 洪(省公安厅副厅长)

成 员:张作荣(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朱华友(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 俊(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廖清林(省教育厅副厅长)

林 琳(省司法厅副厅长)

姚建勇(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王晓桥(省农业厅副厅长)

包洪文(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联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刘红建(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刘春梅(省工商局副局长)

符少宁(省质监局副局长)

曾 锋(团省委副书记)

罗 瑛(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副局长)

陈鸿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

二、委员会工作职责

在省政府领导下,掌握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部署、指导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促进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研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的长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洪兼任。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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