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府办发[2015]43号
颁布时间:2015-11-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全省林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林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推进林业资源优势更好地转化为经济优势,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我省生态环境和物种资源优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产业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集约化为方向,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优化调整林业种植结构,大力推行林下套种套养,推进涉林产品精深加工,着力促进涉林加工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服务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产品的多样化需求,走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林业产业发展新路,促进林农收入较快增长,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二、发展目标
(一)林业产值发展目标。到2017年,全省林业产业达到1200亿元以上,力争达到1500亿元。
(二)市场主体发展目标。到2017年,全省省级林业龙头企业达到150家以上,规模以上(2000万口径)林业企业达到100家以上,林业产业园区(或园中园)达到20家以上,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达到3000家以上,森林公园达到80处,湿地公园达到50处。
(三)创新能力发展目标。鼓励涉林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技术、经营管理、制度创新,大力推进林产品认证和地理标识、名牌产品创建,力争到2017年涉林贵州省名牌产品达到20个。
三、重点任务
(一)木竹原材料基地产业。着力推进黔东南商品材基地、黔北竹产业基地、红水河流域速生丰产林、珍贵树种用材林基地建设以及黔东北棕榈基地建设,打造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林业产业原料基地。到2017年,全省建成以杉木、马尾松为主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1500万亩、桉树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基地100万亩、竹林基地400万亩、珍贵树种用材林基地100万亩,年生产商品木材400万立方米、竹材1000万根、杂竹10万吨,实现木竹采运产值50亿元,为我省木材加工业提供原材料保障。(牵头单位:省林业厅;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木本粮油产业。大力发展油茶、核桃、板栗等木本粮油产业。落实全省油茶规划,加快黎平、天柱、玉屏等30个油茶产区建设。到2017年,油茶种植面积达到300万亩,年加工茶油10万吨,实现年产值50亿元。按照全省核桃产业化扶贫建设规划,以赫章、纳雍、水城等30个县为重点,大力推进核桃基地建设、市场建设和产品加工。到2017年,全省核桃种植面积稳定在1000万亩以上,年产核桃50万吨,实现年产值1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省林业厅;责任单位:省扶贫办、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花卉苗木产业。突出我省花卉苗木特色资源优势,着力推进绿化苗木基地、盆栽植物基地、鲜切花切叶基地、特用花卉基地、草坪基地、野生花卉驯化培育基地、优质种苗种球繁育基地、百里杜鹃杜鹃花繁育基地8大产品基地和沿兰海、沪昆、汕昆、厦蓉、杭瑞高速公路5条花卉产业带建设。到2017年,使全省花卉苗木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年产值突破100亿元。(牵头单位:省林业厅;责任单位:省农委、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林下经济产业。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完善林下经济区域化布局、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林草、林药、林茶、林菌等林下种植业和林畜、林禽等林下养殖业,支持发展以梅花鹿、野猪、雉类、蛇类为重点的野生动物繁育利用产业。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农村经济能人领办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努力营造企业带大户、大户带小户,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的发展格局。到2017年,全省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建设利用林地面积达到2000万亩以上,实现产值200亿元。(牵头单位:省林业厅;责任单位:省农委、省扶贫办、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五)精品水果产业。根据各地自然条件,因地制宜、适度规模,突出特色优势,结合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扶贫项目等,按照“无公害、绿色、有机”标准,大力发展刺梨、蓝莓、猕猴桃、葡萄、桃、李、苹果、杨梅、樱桃、石榴等精品特色水果种植。以黔南州、安顺市、六盘水市、毕节市的14个县为重点,大力发展刺梨种植。到2017年,新建刺梨基地60万亩,使基地总规模达到100万亩,加快刺梨饮料、冻干粉等系列产品研发,促进精深加工,打造产业集群,实现刺梨产业总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加快以黔东南州、黔西南州为重点的蓝莓基地建设,组建蓝莓研究中心和全国蓝莓交易市场,以茅台集团为龙头,推进蓝莓酒、花青素等系列产品精深加工,打造蓝莓种植加工产业聚集区。到2017年,建成蓝莓基地30万亩,实现蓝莓种植、加工产值50亿元。(牵头单位:省林业厅;责任单位:省农委、省扶贫办、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六)木本中药材产业。围绕贵州道地、大宗、常用、特色药材和医药企业的原料需求,选择杜仲、黄柏、厚朴、金银花、银杏、红豆杉、钩藤、茯苓、皂角刺等木本(林产)中药材作为退耕还林、林药间作、林下种植的重点发展品种。到2017年,林药种植面积达到200万亩,实现木本(林产)中药材种植和原材料初级加工产值100亿元。(牵头单位:省林业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农委、省扶贫办、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七)茶叶产业。整合农业、扶贫、林业等部门项目资金,支持茶产业加快发展。到2017年,全省建成茶园面积700万亩以上,其中投产茶园500万亩,培育加工企业3000家以上,茶叶年产量27万吨,茶产业综合产值超过500亿元,农民人均茶叶收入达到1000元。打造2个以上全国知名品牌,培育5个以上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不断提升贵州茶叶规模、质量和品牌影响力,为把我省建成在规模、品质、品牌上引领全国的茶叶强省打下坚实基础。(牵头单位:省农委;责任单位:省林业厅、省扶贫办、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八)木竹精深加工和林副产品加工产业。优化投资环境,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在贵州投资发展林产加工业,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人造板、木竹浆造纸、木(竹)家具、木质别墅、木(竹)塑复合材料、棕榈系列产品、木(竹)工艺品等木(竹)材精深加工产品。推进松香、油桐、活性炭、五倍子、山苍子、无患子等林化产品加工和花椒等调香料加工,延长产业链,促进林副产品的高效利用。到2017年,力争人造板产量达到200万立方米、木竹浆产量达到20万吨、家具产量达到300万件,林副产品产量达到10万吨以上,实现木竹精深加工产值200亿元。(牵头单位:省林业厅;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九)生态旅游产业。围绕旅游大省建设和大健康医疗产业发展,以全省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小区和花卉苗木园区、基地为重点,加大发展以自然景观为依托的生态旅游,加快改善旅游基础设施,提高接待服务能力。开发观光、度假、休闲、健康养生、探险、“森林人家”等特色旅游产品,创建特色生态旅游产品体系,打造生态旅游品牌,不断提升生态旅游产品品位,带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到2017年,生态旅游年接待游客达到5000万人次,实现生态旅游综合收入300亿元。(牵头单位:省林业厅;责任单位:省农委、省旅游局、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十)林业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建设林业经济运行信息系统,建设全省林业产业基础数据库,制定数据采集规程和标准,规范产业基础信息的采集和应用。依托贵州电子商务云的涉农电子商务平台,推动与阿里巴巴、淘宝、京东等电商合作,加快建设林业电子商务平台,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林业生产要素和权益交易网,形成交易信息统一发布和聚集平台。以黔西南自治州组建的“贵州绿色资源交易网站”为试点,积极开发统一的网上交易系统,实现林产品、林业要素的网上交易,为广大林农和中小林业企业提供电子销售平台,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林产品电子消费渠道。(牵头单位:省林业厅;责任单位:省农委、省商务厅)
四、发展路径
(一)突出规划引领,明晰产业发展思路。各地要根据全省林业产业发展情况,结合实际及时编制好本地的林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形成配套完备的林业产业发展规划体系,努力实现统筹、持续、有序推进全省林业产业发展的目标。(牵头单位:省林业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突出资源整合,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围绕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以坡耕地、立地条件较好的宜林荒山人工造林和低质低效林改造为重点,结合新一轮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扶贫专项、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农业综合开发等工程项目,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适度规模经营,相对集中连片推进,紧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特色优势,实施标准化种植、集约化经营,建设林业产业基地,提高林地产出率,为第二、第三次林业产业发展奠定基础。(牵头单位:省林业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扶贫办、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狠抓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发展。优化林产加工产业布局,引导分散的企业向工业园区聚集,在全省打造若干个林产工业园区,形成产业集群。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扶持、壮大一批覆盖面广、带动力强、品牌优势明显、市场竞争力强的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鼓励现有木竹加工、林化加工和木本油料加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实施兼并重组,促进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推动我省林产品加工业的提速升级转型。建立健全林产品加工业标准体系,坚持市场准入门槛、限制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扶持上档次、上规模的林产加工企业,提升产业整体水平。(牵头单位:省林业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抢抓改革机遇,创新产业发展机制。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发展林产品专业交易市场、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搭建市场平台服务林业产业发展。在基地建设上,推进林地流转规模经营,积极引入各类市场主体,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整合林业、农业、扶贫等部门的项目资金,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与林农建立互惠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营建优质高效的产业基地,让群众分享“绿色红利”。在加工业发展上,进一步搞好服务,落实好我省省级林业发展专项资金、林业项目贷款贴息、林权抵押贷款等财政金融方面扶持政策,以及林业“三剩物”加工利用企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努力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在生态旅游等第三产业发展上,积极推进经营权的出让,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加快改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基础设施,提升生态旅游水平。(牵头单位:省林业厅;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投资促进局、省旅游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五)注重质量管理,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健全林业产业标准化体系,围绕传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开展标准化工作,以林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逐步建立涉及产前、产中、产后,从种子种苗到品牌林产品的标准体系。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将标准化贯穿于生产、经营等全过程。加快建立健全林产品质量检测认证体系,着重抓好林产品的质量认证,从“无公害、绿色、有机”林产品认证入手,开展质量认证申报工作。引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提升自主创新和质量管理能力,争创贵州著名商标及贵州名牌产品,提高品牌附加值。(牵头单位:省林业厅;责任单位:省质监局、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林业厅会同发改、财政、农业、扶贫、旅游、科技、经信、统计等部门成立推进全省林业产业发展工作小组,负责推进工作的组织、督查、协调和考评,制定年度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各地政府要将推进全省林业产业发展放在突出位置,成立领导机构,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对全省林业产业发展的实施进行指导和协调,制定本部门支持的具体政策措施。(牵头单位:省林业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扶贫办、省旅游局、省统计局、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加大财政投入。逐步扩大省级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到2017年争取达到每年1亿元。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按市级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县级每年不低于200万元的标准,建立本级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同时采取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加大支持林业产业发展力度,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林业产业的积极性,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林业厅、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金融扶持。鼓励发展林产品专业交易市场、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和林业专业融资担保公司。进一步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和政策性森林保险政策,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林业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简化贷款手续、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和门槛。创新符合林业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对微企、农户发展林业产业所需的小额信贷给予支持。(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省林业厅、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监局)
(四)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强化科技攻关,加强林木良种选育、丰产技术、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治技术研究,建立珍贵树种用材林、速生丰产经济林以及林农复合经营技术等各种类型的试点示范基地,辐射带动林业产业基地提质增效、加快发展。推进产学研一体化,以企业为主体,鼓励支持省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林业产业园区建设产品研发中心,围绕林产品加工关键立题研究,开展技术攻关,解决制约加工业转型升级的瓶颈问题,使企业、园区成为产品创新、专利研发的主体和重要平台,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省林业厅;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五)加强行业管理。严格实行林产品加工业行业准入制度,认真落实林业产业各门类准入标准,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限制类项目,加快淘汰“三高一低”项目。加强林业产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协会联结政府、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大扶持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进一步丰富林业产业发展的经营机制和利益联结方式。加强林业产业科技服务体系、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支持市场营销、信息咨询、规划设计、资产评估、技术培训等林业产业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壮大。(牵头单位:省林业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