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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消费扩大和升级的意见

湘政发[2015]36号

颁布时间:2015-08-28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经济提质增效,更好地发挥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性作用,现就推进消费扩大和升级提出如下意见:

一、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一)制定出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配套措施。抓紧出台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施意见、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意见和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健全企业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二)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落实主要农产品收购等价格政策,试点推行保障农民公平共享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制度。加大对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落实好劳务派遣工同工同酬政策。

二、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一)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和保障水平。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积极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二)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完善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逐步将因病致贫等特殊困难群体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进一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建立完善低保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统筹。对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统一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并逐步提高标准。

(三)拓宽民生保障的公共支出来源。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切实改善消费环境

(一)加强流通体系和消费相关设施建设。启动城市共同配送试点,着力解决车辆进城难、停靠难等问题。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运用价格调节基金重点扶持建设一批“菜篮子”产品供应点。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线上与线下结合(O2O模式)的本地生活服务新模式。支持电子商贸物流企业与社区便利店合作开展“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模式。适当提高现行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立体车库等城市停车场建设。

(二)完善促进消费的财税金融政策。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服务业专项资金等财政性资金促进消费扩大和升级的作用。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支持消费重点产业和领域发展的税收政策。积极推进“营改增”改革。积极争取长沙市成为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城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发起人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稳步扩大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旅游贷款等信贷业务;积极发展无形资产、动产抵押贷款等业务,支持省内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完善支付清算网络体系,加强农村地区和偏远落后地区的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市场秩序规范管理。完善食品药品、儿童用品等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制度,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机制。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严肃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以及居民消费、商贸流通中的各种价格欺诈、乱涨价、乱收费等违法行为。注重发挥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媒体监督作用,积极回应、处理消费者投诉和建议。鼓励媒体广泛开展和谐消费文化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形成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行为。

四、积极扩大信息消费

(一)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宽带乡村”示范专项,加大对偏远地区农村宽带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推动城市全面提升宽带网络性能,落实光纤到户建设强制性国家标准。组织实施移动互联网和TD-LTE产业化专项,推动多模移动智能终端、移动互联网应用发展。

(二)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快“三网融合”的网络建设及共建共享,落实相应的业务和信息服务国家标准。深入推进“宽带中国”长株潭示范城市群、下一代互联网长株潭示范城市群、长沙株洲电子商务示范城市、长沙湘潭信息惠民试点城市等国家级信息化试点示范。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宽带网建设。

(三)多渠道扩大信息投资和消费。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宽带接入网络建设和业务运营。对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信息服务项目,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开展建设和运行维护服务。大力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重点促进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技术与现代制造业、服务业的结合。组织实施信息惠民重大应用示范发展工程,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信息体系;实施北斗卫星导航产业重大应用示范发展工程。

(四)推动实施大数据应用工程。发展民生服务大数据,推动建设医保跨地区即时结算系统、居民健康信息共享系统、公共视频联网系统、药品网上阳光直购系统、城市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等公共服务信息设施。分行业逐步统一大数据的标准和结构,鼓励和促进数据沟通共享,支持建设若干行业大数据平台。进一步加强健康医疗、企业监管、信用体系、商贸物流等领域大数据应用。

五、大力促进绿色消费

(一)完善促进绿色消费制度。在全省逐步推行节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友好产品的绿色标识制度。定期更新发布“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和湖南省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目录。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推进优先采购制度,切实提高政府采购中节能环保产品、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比重。

(二)出台促进绿色消费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做好高效节能电机、1.6升及以下排量节能汽车推广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的电价优惠政策。实施城市停车设施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把电动车充电设施纳入新建住宅小区验收标准。积极探索通过PPP模式,开展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试点。完善峰谷电价和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政策,通过合理价差引导绿色消费。推广应用再制造产品,对经认定的再制造产品给予“以旧换再”政策扶持。

六、升级旅游休闲消费

(一)加快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重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生态旅游发展工程、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加快建设自驾车与房车营地,开发休闲度假类旅游产品。加快推进文化旅游特色产业县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旅游景区吸纳能力和服务功能。

(二)出台促进旅游休闲消费政策措施。全面推行景区淡季降价优惠政策。制定允许公务消费选择星级酒店、允许旅游企业参与会议差旅等政府采购的具体政策。积极争取长沙市、张家界市等旅游城市成为72小时过境免签城市。

(三)推动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和劳动监察、职工权益保护的重要内容。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国务院第514号令)、《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社部第1号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第9号令)、《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湘政办发[2015]38号)等规定的要求安排好职工的年休假。对符合休假条件,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补休的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依照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对其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相应的工资报酬。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因职工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对于违反规定滥发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按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违反发放津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第31号令)的相关规定处理。

七、提升教育文体消费

(一)加强城乡学前教育体系建设。支持在普惠性资源短缺的城镇小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聚集地、留守儿童集中地新建、改建、扩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持企事业单位、街道兴办幼儿园。

(二)开发教育培训消费。积极支持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教育机构开发培训项目、开展社会服务,满足公众对各类职业技能的多样化教育消费需求。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自愿参加各种岗位或业务培训的,单位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报销学费或给予适当补助。

(三)促进文化体育消费。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经费投入方式,通过面向社会招标等,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各类文化市场主体提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与服务。对健身场所的水电气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春游、秋游等修学旅游活动时,相关景区应给予门票免除或最大优惠。

(四)出台促进教育文体消费相关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认真落实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土地政策。实施以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健身场地以及健身房(馆)等为主要内容的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工程。推出一批体育休闲基地。开展青少年、儿童体质监测和体育健身服务,发展漂流、垂钓、登山、自行车、自驾游等户外拓展项目,体育场馆等公共体育设施要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和低收费开放。

八、促进健康养老家政消费

(一)加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大力发展社会办医,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放宽市场准入,清理取消不合理规定,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简化完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紧缺型医疗机构的立项、开办、执业资格等审批,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加快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分级诊疗体系,鼓励医生到基层多点执业。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支持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中医特色康复服务、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产业,加强药食同用中药材种植及产品研发与应用。支持和发展社会办医,认真落实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及用水用电等同等待遇。支持基础较好、交通便利、覆盖面广的区域培育和发展规模适度、各具特色、上下协同、产城融合的健康服务产业集群。

(二)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对养老服务业非营利性项目用地可实行划拨,营利性项目用地优先安排供应。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要按每千户室内为老服务场所不低于150平方米建筑面积、室外老年人活动场所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标准,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

(三)完善落实促进健康养老业的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全免、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减半收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全面落实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运营补贴、完善向特殊群体发放社会化养老消费补贴(消费券)政策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探索采取建立产业基金、PPP等模式发展养老服务。支持大型企业和社会资本建设专业化、品牌化、功能完备的健康养老服务基地。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气、通信、有线(数字)电视等经营单位,应为各类养老和医疗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和收费优惠。

(四)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开展社区服务消费试点,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落实延长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免征营业税政策。进一步完善家政服务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拟从事家政服务的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消费扩大和升级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性作用。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8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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