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府办发[2015]36号
颁布时间:2015-09-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支持首届国际山地旅游大会承办地黔西南自治州加快山地旅游业发展,将黔西南自治州建成世界知名、国内的山地旅游目的地和休闲度假胜地,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旅游综合改革
帮助引进国内外优强企业和战略投资者落户黔西南自治州。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有实力、有活力、有品牌的大型产业投资企业与黔西南自治州合作,共同组建旅游投资公司,通过发行旅游债券、旅游基金等多种方式筹集旅游建设资金。支持黔西南自治州整合万峰林、马岭河、万峰湖、双乳峰旅游资源,推行一体化管理、一体化营销,打造万峰林旅游区。加快完成国有、国有控股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省旅游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投资促进局、省政府金融办)
二、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望谟至安龙高速公路建设,与已建成的汕昆高速板坝至江底段连接,形成兴义—安龙—册亨旅游走廊;加快盘县至兴义、罗甸至望谟高速公路建设,加快推进纳雍至晴隆高速公路建设,打通黔西南自治州横向通道及北上入川、南下出海的进出口大通道。支持建设贵阳至兴义、兴义至永州等铁路;支持黔西南自治州加快建设主干道通往重点景区、景区之间、高铁和高速公路站点通往乡村旅游点的旅游公路,进一步改善黔西南自治州交通条件。支持万峰林主景区内符合“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普通国道及农村公路项目优先建设。加快黔西南自治州高铁站点和高速公路连接点城镇游客服务中心建设,搭建各类商品销售平台。支持黔西南自治州建设兴义至义龙试验区现代有轨电车(试验段),拓展黔西南旅游中心服务区。推进兴义万峰林机场改扩建及新航站楼建设工程,支持加密兴义至北京、上海、广州等航线,新增厦门、三亚等航线,提升机场运输保障能力,创造条件申报建设航空口岸;支持建设万峰林空港物流园区。支持黔西南自治州申报国家低空通航领域试点,推动义龙通用航空机场和贞丰双乳峰旅游通用机场建设。在“100个旅游景区建设工程”中,优先安排黔西南自治州境内的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黔西南自治州加快建设万峰林、双乳峰、者相、二十四道拐、招堤等旅游服务业聚集地。支持兴义万峰林景区电力、广播电视、通讯及基站等综合线缆入地改造和优化建设。加快免费WIFI项目建设,逐步实现景区免费WIFI信号全覆盖。支持黔西南自治州智慧旅游平台、乡村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北盘江旅游航道数字化建设。支持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旅游城镇的旅游厕所提升改造。(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铁建办、省旅游局、省机场集团公司、中国移动贵州分公司、中国电信贵州分公司,中国联通贵州分公司、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三、丰富提升旅游产品
支持万峰林旅游景区、双乳峰旅游景区转型升级工程建设,支持万峰林景区申报国家5A级旅游景区,支持贞丰三岔河风景名胜区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加快“史迪威24道拐”遗址公园、万峰湖环湖休闲旅游景区、安龙招堤旅游景区、贞丰黄金文化旅游体验区、贞丰三岔河康体养生旅游疗养基地、望谟双江口滨湖度假区、册亨岩架布依文化风情园、普安江西坡茶文化旅游区、兴仁马金河旅游景区、义龙间歇泉旅游景区、楼纳—马岭河峡谷景区等建设。促进省级产业投资公司、旅游投资公司加强与黔西南自治州合作,开发建设旅游、航空、绿色小镇等项目,丰富旅游产品。支持万峰林景区打造申报生态观光旅游农业科技园区及科普示范基地,支持黔西南自治州研究并实施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发展工程。支持建设万屯交乐汉墓群、鲁屯古镇、贵州龙博物馆、龙广五省会馆等文化旅游景区,丰富人文景观旅游产品。支持贞丰县者相镇、兴义市清水河镇、义龙试验区鲁屯镇、兴仁县巴铃镇和城南街道泛亚新村打造各具特色的示范小城镇;支持兴义市南龙村、鱼陇村,安龙县打凼村、坝盘村,贞丰县必克村、纳孔村,晴隆县文丰村、三合村,义龙试验区纳西村等村寨打造乡村旅游示范点。支持建设喀斯特国家公园,完善兴义万峰林—万峰湖、义龙试验区东峰林—马岭河峡谷自行车赛道体育基础服务设施,丰富旅游体验产品。支持黔西南自治州出版以旅游、文化、艺术相融合的系列丛书、美术作品和音乐作品。支持兴义万峰国际会展中心和贞丰布依文化展示中心建设。支持万峰林、双乳峰、招堤、二十四道拐等旅游景区规划建设旅游购物、餐饮等特色商业街区,强化创意设计,深度开发民族民间工艺品和旅游商品,提升地方特色商品品质和产业规模,推出一批富有传统特色、满足不同层次游客需求的名品、名食、名菜。(牵头单位:省旅游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林业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扶贫办)
四、加快生态环境建设
支持黔西南自治州申报“兴义世界地质公园”,在地质博物馆建设、古生物化石保护等方面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快实施石漠化治理、生态建设、水利建设“三位一体”综合规划项目,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荒山绿化、通道绿化、景区绿化、水土保持、垃圾污水处理等项目重点向黔西南自治州倾斜。支持黔西南自治州在风景名胜区、高速公路(铁路)及旅游公路沿线实施绿化造林工程。支持兴义万峰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安龙仙鹤坪国家森林公园、安龙县湿地公园、贞丰县湿地公园、晴隆县湿地公园、马岭河峡谷沿岸生态恢复项目建设。支持兴义市、安龙县、贞丰县创建“城市环卫保洁工作试点县(市)”,支持南北盘江流域生态治理工程建设。支持黔西南自治州实施万峰林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和南北盘江、马岭河、纳灰河流域污水处理项目。支持黔西南自治州开展万峰湖污染治理,加强旅游景区周边村寨饮用水源地保护。(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局)
五、加强旅游宣传
将黔西南自治州作为全省旅游宣传重点,整合各类媒体资源,充分利用省级媒体和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推介黔西南自治州旅游资源及产品,打造旅游品牌形象。在国内主流媒体推出“首届国际山地旅游大会”系列专栏,对大会相关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帮助黔西南自治州在贵阳机场、贵阳火车站等对外窗口平台投放宣传资料,组织海内外重要旅行商、主要媒体赴黔西南自治州考察、踩线、采访,帮助黔西南自治州加大与境内外大型旅游集团和主流媒体合作,大力开拓国内外旅游市场。加大对万峰林峰会、万峰林中国山地自行车联赛、万峰林国际徒步大赛、万峰湖国际野钓大赛、“二十四道拐”汽车爬坡赛、双乳峰国际露营大会、万峰林美丽乡村·好歌旅游节、查白歌节等旅游和体育赛事活动宣传推介力度。(牵头单位:省旅游局,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
六、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
整合省级各部门和单位资源,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对黔西南自治州旅游业发展给予重点支持和帮助。需要向国家部委申报、核准的项目,省有关部门优先向国家部委汇报推荐。比照对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承办地的支持力度,对黔西南自治州承办首届国际山地旅游大会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比照全省重点山地特色农业产业园区支持政策,对涉及首届国际山地旅游大会的兴义万峰林、贞丰纳孔等相关区域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实施土地整治,对建设用地指标给予专项支持。首届国际山地旅游发展大会的部分项目,经论证选址无法避让确需占用兴义市丰都拦山河万亩大坝和下五屯万亩大坝(部分)土地的,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125号)文件精神,由省国土资源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支持。帮助办理马岭河—万峰湖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手续。将贞丰县作为全省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区进行打造,在民族文化挖掘、保护、传承、产业培育、生态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望谟至紫云、望谟至罗甸高速公路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在全省范围交易解决。加大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在国务院批准我省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募集资金消化债务;在景区民族村寨的整治和保护方面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将首届国际山地旅游大会涉及的村庄整治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支持。省级旅游、发展改革、信息、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农业、林业、扶贫、体育、出版传媒等专项资金,按照使用方向不变、使用范围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的原则,对黔西南自治州重点旅游景区、旅游城镇给予倾斜支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文改文产办、省文化厅、省林业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旅游局、省扶贫办)
七、强化责任落实
对纳入首届国际山地旅游大会建设项目清单的项目,责任单位和支持单位要切实帮助业主单位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速度。省旅游局要定期开展督促,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黔西南自治州政府要加快资源整合,建立区域合作机制,充分发挥重点旅游景区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旅游业加速转型发展;要将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和州直各部门(单位),落实工作责任。(牵头单位:省旅游局、黔西南自治州政府,责任单位:黔西南自治州有关部门、所辖各县〔市、区〕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