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商务消促字[2016]5号
颁布时间:2016-04-14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促进生活性服务业“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提升居民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促进消费持续稳定增长,现将《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促进消费增长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迎难而上,出实招,求实效,全力以赴促进消费增长,努力为首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通知。
联系人:消费促进处 万薇薇
联系电话:87211690
附件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促进消费增长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5号)及《北京市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行动计划》(京政发[2015]40号)的相关要求,促进生活性服务业“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居民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培育内需增长新动力,促进消费持续稳定增长,巩固本市消费投资协调拉动型经济格局,2016年市商务委从以下七个方面实施十八条促进消费增长措施。
一、政策引导促消费
(一)鼓励网络零售及网络批发发展
出台2016-2018年促进网络零售、网络批发健康发展鼓励政策,对本市相关网络零售、网络批发、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及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给予资金支持,促进龙头电商稳定发展,鼓励骨干及中小电商快速发展,推动电商集群发展。
(二)继续实施节能减排政策
继续在全市范围实施节能减排政策,补充征集一批节能减排销售企业,研究扩大节能减排商品品类,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政策效应。
二、发展连锁促消费
(三)促进连锁行业发展
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进一步促进连锁经营的意见,从健全准入机制、简化行政审批、实行统一纳税、降低经营成本、规范执法检查、加强统筹协调等方面入手,破除制约连锁经营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为连锁企业的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外部环境,提高流通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水平,引导和促进消费。
(四)支持品牌连锁企业进社区
建立健全生活性服务业品牌连锁企业资源库,鼓励大型品牌连锁超市发展“小型化”业态,鼓励连锁便利店企业进社区,新建或规范提升连锁便利店200家以上,培育20家示范店;积极引导社区商业业态升级,推动社区商业线上线下融合,搭建更多便民服务,建设10个以上的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提升社区消费的丰富度和便利度,扩大社区消费。
(五)鼓励连锁企业促消费稳增长
研究出台鼓励传统商业连锁企业促消费政策,在完成全市社零额增长任务的前提下,对为社零额增长做出贡献的传统商业连锁企业予以支持,引导传统商业连锁企业努力增加有效供给,拉动消费增长。
(六)支持连锁企业新开店铺
研究出台连锁零售(餐饮)企业新开店铺的鼓励政策,结合新开店铺所在区域的成本设立分类奖补标准,对连锁企业新开店铺予以支持,通过降低企业开店成本,调动连锁企业开店积极性,增强发展后劲,培育消费增量。
三、示范引领促消费
(七)强化规范标准引领作用
推进完善生活性服务业领域相关行业规范和标准。做好便利店(超市)、早餐、蔬菜零售、洗染、美容美发、家政服务、再生资源回收、末端配送以及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的标准或行业规范的修订完善与制定工作,推进完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开业条件、分等评级等标准或行业规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和贯彻实施工作。
(八)培育建设一批便民典型示范项目
发挥北京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基金投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向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充分利用现有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资金政策,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支持“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新模式,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与生活性服务业结合,培育建设一批能见成效的典型示范项目。
(九)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和技能大赛
创新培训机制,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建立完善政府、协会、企业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培训体系,提升全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指导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或行业组织通过集中培训、入店巡讲、校企合作等方式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支持并引导家政、洗染、美容美发、家电维修、摄影、沐浴等生活性服务业培训从业人员10万人次。继续开展商业服务业技能大赛,以赛代训,发挥软实力、激发生产力、提高竞争力,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提升生活性服务行业服务水平。
四、提质增效促消费
(十)新建和规范提升一批便民商业网点
对符合标准要求的便民商业网点的规范化提升项目予以支持。2016年支持新建和规范提升蔬菜零售网点200个以上、再生资源回收网点300个以上、家政服务网点200个以上、洗染店100个以上、美容美发店100个以上。
(十一)推动末端配送网络建设
制定末端配送网点规范,促进末端配送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支持建设集配送、零售和便民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末端配送网点,发展智能快件箱、电商网下取货点,构建信息化、便捷化、智能化的终端物流体系。新建150个末端配送网点,累计建成末端配送网点数达到400个。对符合规范要求的新建和规范提升的末端配送网点项目予以资金支持。
(十二)完善早餐便民服务体系
2016年,根据全市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计划,按照规范化、连锁化、便利化、品牌化和特色化发展方向,以早餐固定门店为主,以便利店搭载早餐服务为辅,在全市完成155个以上固定早餐便民网点的新建或改造,不断提高市民早餐便利度和满意度。
五、创新方式促消费
(十三)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进一步引导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创新,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动本市跨境电子商务规模化、特色化发展,吸引境外消费回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与传统商业零售企业合作,探索开设跨境电商O2O直购体验店。2016年,在市内引导支持企业开设10家以上跨境电商O2O直购体验店。
(十四)深入开展离境退税工作
进一步加大离境退税政策宣传力度,配合旅游、国税等部门,提高退税商店覆盖率,研究调整退税商店结构;探索在离境退税商店试点电子发票,放大政策效应。
六、优化环境促消费
(十五)完善肉菜流通追溯体系
按照肉菜流通追溯试点建设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将5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分割猪肉和2家肉类批发市场外埠猪肉纳入猪肉追溯体系,将6家连锁超市370个门店、6家蔬菜直营直供企业配送中心和300个直营直供菜店、300个社区车载蔬菜直销站点纳入蔬菜追溯体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十六)推广优质服务商店
加强对优质服务商店的宣传,指导行业协会开展首批优质服务商店考核评估,第二批“优质服务商店”评选等工作,督促优质服务商店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发挥优质服务商店的示范引领作用。
七、集成活动促消费
(十七)统筹开展全市性主题促消费活动
统筹开展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三大主题共10项全市性大型促消费活动,鼓励各区开展区域性特色促消费活动,加强部门联动,结合《北京消费周刊》和促消费整体宣传平台,繁荣活跃市场,拉动消费。
(十八)打造特色消费品牌
与各国驻华使馆商务处及各国贸易促进机构共同举办“北京进口商品购物节”系列活动,引导境外品牌企业在京建立有效销售渠道,扩大进口商品和国外特色商品销售,丰富首都消费市场,为消费者带来更多的消费选择,为进一步扩大消费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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