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0-02-2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相关部门、各相关机构:
为优化本市金融信贷营商环境,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快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2020年2月28日
附件:关于加快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切实减少疫情影响,促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保持信贷供给稳定增长
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争2020年新增贷款同比多增。积极营造敢贷、愿贷、能贷政策环境,力争全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较各项贷款增速高10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20%。(责任单位: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
二、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推动2020年全市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再下降0.5个百分点,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平均担保费率较2019年再下降0.5个百分点,严格执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收费的各项监管政策,切实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责任单位: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
三、加大政策资金支持
积极提供再贴现资金支持,力争2020年办理再贴现累计不低于300亿元。其中,办理民营、小微企业再贴现金额占比不低于80%。通过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优惠利率信贷支持。(责任单位:人行营管部)
四、进一步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
进一步增强融资担保体系服务能力,加大对融资担保机构的监管指导和政策评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科创、民营、小微企业的业务占比不低于80%,2020年融资担保余额较2019年同比增长10%。(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银保监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五、建立金融服务快速响应机制
建立金融服务快速响应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金融科技作用,进一步加强智能金融、移动金融等服务方式,针对民营、小微、科创、文创等企业不同阶段多样化、多品种金融服务需求,补足政策短板,加强各种金融资源聚合,提供金融综合服务,实现政府引导、直接对接、精准服务、及时反馈。(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
六、畅通金融服务通道
实施“网上畅融工程”,拓展“畅融工程”微信公众号线上智能化服务,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与企业及时高效对接。建立线上续贷机制,做到能续快续、应续尽续。推动“畅融工程”与首贷中心、续贷中心、“银企对接系统”、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相结合,进一步提高首贷、续贷、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效能。(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银保监局、人行营管部、北京金控集团)
七、大幅减少信贷申请材料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积极推广金融业务电子化申请和办理,建立基于区块链的企业电子身份认证信息系统,最大程度减少信贷申请材料,推动客户申请材料互认,避免“重复证明”。(责任单位:北京银保监局、人行营管部、市金融监管局)
八、加强金融科技在信贷服务中的应用
充分发挥北京市大数据平台的支撑作用,推动与信贷密切相关的不动产登记、税务、市场监管等信息与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开放共享。积极探索智能审批、线上放贷等金融科技应用创新,推出一批试点项目进入“监管沙箱”。(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金控集团)
九、全面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在线办理
扩大不动产抵押登记在线办理范围,缩短抵押贷款审批周期,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全面推进不动产抵押贷款登记“一站式”办理,将登记服务场所持续延伸至银行网点,实现小微企业抵押贷款“一门、一次”办理。完善贷款流程,加强信息共享,进一步简化贷款申请材料。(责任单位:北京银保监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十、开展财务公司供应链金融试点
依托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作用,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开展票据贴现、应收账款保理等延伸产业链金融业务,开展买方信贷等融资服务,支持实体经济。(责任单位:北京银保监局、人行营管部、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金控集团)
十一、推广政府采购订单融资
进一步推动市区两级政府采购平台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对接,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基于政府采购的订单融资。督导政府采购部门配合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锁定还款来源,将财政采购款项支付到金融机构指定的供应商对公账户,并与相关金融机构及时共享政府采购款项支付进度信息。力争2020年完成政府采购订单融资100亿元。(责任单位:人行营管部、市财政局、北京金控集团、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
十二、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积极落实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等金融政策,对新增贷款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开通绿色审批通道、给予特别利率优惠,相关信贷申请“特事特办”,简化流程,尽快发放;对存续贷款安排专人对接服务,确保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及时予以展期、续贷、下调利息等支持。及时总结疫情防控时期帮扶受困企业的好做法,好经验,将其固化为优化信贷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