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0-02-2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金融监管局
一、对返京从业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根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返京人员有关要求的通告》要求,自2月14日起,所有返京人员到京后,均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回京前,须提前向单位及所居住的社区报告。
1.对仍滞留湖北疫情高发地区的员工,各金融机构要督促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尽量暂缓返京,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返京。
2.对确因工作需要返京的员工,要分批次组织好,返京前主动向单位及居住地社区提前报告。
3.对从湖北疫情高发地区的返京员工或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返京员工,各金融机构应督促其返京后及时通过“京心相助”(北京疫情跟踪数据报送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到,并接受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金融机构要动态掌握、持续跟踪员工健康状况,确保落实到人、登记在册,及时通知属地街道,配合医务人员做好随访和上门观察。
4.其他返京员工,要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返京人员有关要求的通告》的相关要求,通过“京心相助”进行网上报到,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5.返京人员在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咽痛、呼吸困难、腹泻和肌肉酸痛等症状时,应立即向单位、居住地社区报告,到市卫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发热门诊就诊。
二、构建办公密集场所的严防严控体系
(一)明确疫情防控责任主体
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营业网点的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要配合楼宇物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引导和防控,可通过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材料等,加强从业人员和客户对新冠病毒感染风险防范认知与防护。
(二)强化办公场所人员的出入管理
1.各金融机构应在办公场所门口设置卡口进行出入管理,每个入口需配备人员轮流值守,值守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值守时必须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每个入口要配备测温工具,由值守人员对所有进入楼宇员工的体温进行测量。凡体温超过37.3 ℃的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楼宇。根据身体情况及时到市卫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发热门诊就诊,期间每天向单位报告情况。
2. 各金融机构要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员工应当佩戴防护口罩上岗,与客户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
3.对进入办公楼宇、营业网点的外来人员实行登记制度,填写人员信息登记表。登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手机号、事由等。外来人员进入办公楼宇、营业网点必须佩戴口罩,拒不佩戴口罩者,应拒绝其进入。入口值守人员须对所有进入办公楼宇、营业网点的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凡体温超过37.3 ℃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4.快递、外卖人员原则上不能进入办公场所。可在楼宇门口设置集中快递收发点。对大件物品确需进入办公场所的,按外来人员进行信息登记。
5.为避免交叉感染,登记处应配备消毒用品,信息登记用笔须及时消毒或者更换。
(三)采取客户分流措施
1.营业场所服务人员在进行客户分流和疏导时,要避免人群聚集。如与客户需较长时间沟通,应将其引导至相对隔离区域,避免人群聚集导致交叉感染。对于没有实际业务需求,长时间逗留的客户,应予提示,尽快分流。
2.在办理业务时,做好“一米线”间距的有效管理与服务提示。在与客户沟通交流时,应始终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3.营业网点需临时停业或调整营业时间,应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对外通告,做好解释说明,提供线上替代方案。
4.鼓励引导客户更多利用自助设施办理业务,减少人员近距离接触的机会。
5.积极推广线上业务,优化和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和场景。
(四)加强办公场所防疫消毒工作
1.办公场所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清洁消毒的范围包括出入口、自助服务区、客户等候区、门卫室、电梯间、餐厅、楼道、楼梯间、卫生间、停车场、垃圾箱、活动室等公共区域。重点部位包括公共区域的台面、扶手、把手、按键、插卡口、自助机具、查勘相机、读卡器、密码键盘、操作屏幕、现金清分设备、点钞机、钞箱(袋)、指纹仪、话筒等员工与客户高频接触设施的物体表面。客户较多时,营业高峰时段,增加消毒次数。建议采取局部消毒和全面消毒交替进行的方式,提高消毒频次。
2.室内通风。办公场所室内环境保持卫生干净整洁、空气流通,办公区域每天通过“开窗”通风3次,每次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运行的空调通风系统应当每周对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若场所内空调无消毒装置,需关闭回风系统,采用全新风模式运行。中央空调应每周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
3.确保办公场所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在问询台、服务台等处配备洗手消毒剂。
4.垃圾处理。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存放垃圾时,应当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防止污染。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三次消毒。
5.设置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专用垃圾桶、废弃饭盒专用垃圾桶,严格要求员工将废弃口罩、废弃饭盒丢弃指定位置,及时清运,避免二次污染。
6.重点区域的卫生要求。下水道口应当每天清洁、消毒,确保公共卫生间及时清洁。
(五)做好防控疫情应急预案
各金融机构应建立科学、规范、及时、有效的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在疫情监测、物资配备、预警提醒、应急处置等方面明确综合防控策略和措施,保障员工、客户健康安全,维护经营场所正常的工作秩序。
三、加大从业人员的防控保护力度
1.强化人员管理。做好发热人员筛查,坚持零报告制度,报送行业监管部门。
2.禁止组织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集体聚餐、集中会议、客户集中拜访、现场会议培训等;可充分利用在线视频、电话会议和社交平台等线上方式灵活进行。
3.实行分批错时分桌就餐。员工应当采取错峰、打包的方式就餐,取餐过程佩戴口罩,保持1.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在食堂就餐的,应加大座位间隔、单侧就坐,用餐时妥善收好口罩,不聊天,防止飞沫传播。餐具用品需高温消毒。
4.合理使用电梯。员工乘电梯时相互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低楼层推荐走安全通道。电梯间外备好按键用纸。
5.重点人群防护。与客户有现金、单据、抵质押物、当物等物品交接环节的营业柜台员工应佩戴一次性手套,可根据疫情的情况适当增配防护镜。
(本指引由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制定并解释,由市疾控归口并发布)
市金融监管局
人行营管部
北京银保监局
北京证监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