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税政〔2020〕22号
颁布时间: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各区财政局、各区税务局、第三、第四税务分局、纳税服务中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荣程普济公益基金会等8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其中,天津市荣程普济公益基金会等7家单位有效期自2019年度起5年内有效,天津市小爱公益基金会等1家单位有效期自2020年度起5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附件:2020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四批)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0年7月9日
附件
2020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单位名单(第四批)
一、免税资格自2019度起有效的单位
1. 天津市荣程普济公益基金会
2. 天津市心羽公益基金会
3. 天津市广东商会
4. 天津市农学会
5. 天津市职业培训包开发协会
6. 天津市宏志教育基金会
7. 天津市中天海河职业培训学院
二、免税资格自2020度起有效的单位
1. 天津市小爱公益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