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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达标煤矿名单的公告

颁布时间:2021-04-01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网上公示,确认伊犁永宁煤业化工有限公司潘津工业煤矿等4处煤矿(名单附后)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达标煤矿,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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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达标煤矿名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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