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1-04-01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网上公示,确认伊犁永宁煤业化工有限公司潘津工业煤矿等4处煤矿(名单附后)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达标煤矿,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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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达标煤矿名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