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1-05-14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成都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7号)、《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四川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税﹝2020﹞26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现将2020年度承担我市市级政府有关部门委托进行粮、食用油、糖、肉等商品储备业务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公布如下:
1.成都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2.成都市红星军粮供应站
3.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粮站
4.成都市温江区天香粮油加工厂
5.四川省新津县粮油总公司
6.都江堰粮缘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7.四川彭州敖平省粮食储备库
8.成都市糖酒有限责任公司
9.成都中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上获得2020年度承担我市市级政府有关部门委托进行相关商品储备业务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按有关要求按期进行免税申报,享受免征印花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房产原值、承担商品储备业务情况、储备库建设规划等资料留存备查。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商务局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