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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 发文单位: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6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我省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服务相关改革任务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相关改革任务,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治理效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一是服务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编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等绩效管理各环节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二是服务政府过紧日子。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各项经费支出标准,强化预算支出约束,加强新增支出审核管控,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三是服务财政直达资金规范使用,从内部控制层面为各单位规范使用直达资金提供有效保障。四是服务政府会计改革。规范单位会计核算,全面有效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加强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内部控制,提高政府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为深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提供重要保障。
(二)强化组织协调,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及时准确编制和报送本单位《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1),报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按时完成内部控制报告的上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和汇总,并编制《2020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2)。
(三)加强审核检查,不断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根据《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见附件3),制定审核和检查工作方案,对所属单位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同时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其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报告质量。审核检查过程中要统筹协调内部控制报告工作与部门决算、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指导,掌握填报系统的操作流程、常见问题处理和填报指标口径,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指导服务。
(四)开展分析应用,推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内部控制报告的分析应用工作,挖掘内部控制报告应用价值,展现内部控制工作成效,揭示各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开展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所属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各单位应当认真对照检查,查缺补漏,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在报送过程中要注重发掘内部控制工作推动有力的先进经验,总结提炼形成典型案例,发挥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编报要求
(一)编报范围
2020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向中央部门报送内部控制报告的中央垂直管理部门不纳入我省编报范围。
(二)编报方式
我省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采用网络版方式报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湖北)”(http://221.232.128.77:8718/),开展 2020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各单位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组织机构代码+@NKBG”(其中,单位若只有18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取第9-17位为组织机构代码;如A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为123456789,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123456789@NKBG”)。
涉密单位请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在线服务”栏目下载单机版软件填报。
(三)报送要求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及同级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地区纸质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同时按单位类别(行政单位、教育事业单位、科学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单位、卫生事业单位、其他单位)报送典型案例,至少每类报送1个。
省直各部门应于2021年7月10日前完成本级和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级纸质版内部控制报告、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报送的纸质版内部控制报告需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需加盖公章。
三、培训指导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省财政厅将通过培训视频和群内交流的方式做好指导服务。各单位可在“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互动交流”—“常见问题解答”下载相关培训视频、操作手册等。或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湖北)”,在“首页”—“下载中心”栏目查看。
为便于解答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过程中的问题,请每个省直主管部门仅限一名编报人员加入湖北省直部门内控报告交流群(QQ群:608295719) 。本群实行实名管理,申请时请务必写明单位、姓名,否则不予入群。
四、其他事项
(一)关于编报单位的维护
1.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湖北)”中本地区编报单位用户密码的维护。
2.省财政厅参照决算设置了内部控制报告各单位名录,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范围核对所属单位,如需修改单位基础信息、新增或删除编报单位的,请于5月21日前登录系统填报调整明细。调整明细采用逐级上报,逐级汇总的方式,请各地区、各部门仔细审核所属单位调整内容是否属实。用户调整完成后,系统将开通内部控制报告上报功能。
(二)联系方式
1.湖北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 系 人:陈 敏
联系电话:027—67818935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省财政厅会计处
邮政编码:430071
2.技术服务电话
久其软件:400-119-9797 转8;027-87819479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
附件: 1.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2.2020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3.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
湖北省财政厅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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