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会[2016]77号
颁布时间:2016-08-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天津市财政局
各区财政局、行政审批局,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市审批办、市市场监管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加强我市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我们起草了《天津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6年9月2日之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本反馈我局会计处,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天津市财政局会计处 蒋大鹏
通讯地址:和平区曲阜道4号 300042
联系电话:23205721
邮 箱:tjkjc@vip.163.com
附件:
1.天津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天津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016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