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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新人社函[2020]82号

颁布时间:2020-11-05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职业院校、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更好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天山工匠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人社发〔2018〕3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决定开展2020年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单位应是自治区重点支持的新能源、新材料、特色装备、电子信息、纺织服装、轻工食品、生物药品等先进制造业和能源、化工、轨道交通、现代服务业等自治区优势、支柱产业领域内的企业和有相应专业设置的职业院校。

二、申报条件

(一)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大中型企业、职业院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强管理能力和高效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

2.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具备与申报专业相匹配的实训设备。年培训规模不少于3000人次,高级工以上培训达到300人次以上。

3.有满足培训需要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不低于1:20;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45%以上。

4.申报单位是职业院校的,必须与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有5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培训实习基地,聘请企业高级技师、技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申报单位是企业的,建设专业要有领军型高技能人才,且与2个以上职业院校建立稳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合作关系。

(二)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以自治区支持发展产业为重点,选择技术技能含量较高的职业(工种),由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依托所在的大中型企业、职业院校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载体领办或创办,并具备以下条件:

1.领办和创办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高技能人才,须在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在技术技能一线工作,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自治区技术能手、“天山工匠”等荣誉以及享受国家、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或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优先纳入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范围。

2.领办和创办人所在单位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必要工作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1.《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申报书内容应涵盖本通知中申报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

2.《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和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二)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1.《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

2.申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技能大师工作室名称、项目负责人、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的支持措施、工作室成立后的工作计划等。

3.企业或公共实训基地有关情况。内容主要包括: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2019年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4.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5.领办人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6.获奖证书、出版物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专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申报方式

此次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系统申报方式,不需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上交纸质版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所在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盖章后由申报单位登陆自治区技能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地址:)注册账号,并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扫描件。

五、评审方式

组建项目评审工作委员会和评审专家组,运用自治区技能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线上评审。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评审采取专家组线上审阅申报材料、项目建设单位线上答辩方式开展评审;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评审采取专家组直接线上审阅申报材料方式开展评审。根据专家组建议和评委会意见,研究确定拟建设项目名单,经公示确认后公布评审结果。

六、其他事项

(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大宣传力度,紧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相关单位积极申报。要严格按照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认真审核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要据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时间截至2020年11月20日。

(三)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每个支持200万元,申报专业不得超过4个;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个支持10万元。

(四)本次项目申报及评审采取全程线上方式开展,线上答辩方式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新龙  

联系电话:0991-3689691

附件:

附件1.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下载)

附件2.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下载)

附件3.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下载)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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