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1-04-19 发文单位:新疆日报
为认真吸取中煤五建丰源煤矿透水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遏制煤矿安全事故,确保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全区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并于4月15日联合下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立即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有关企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紧紧围绕自治区重点工作部署,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严格防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后患、不走过场。重点检查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投入、安全培训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重点检查重大灾害防治工作;重点检查建设、改造项目管理工作;重点检查矿井托管情况以及长期停产停建矿井和依法关停矿井情况。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煤矿各系统、各环节开展全面自查自改,着力完善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着力排查整治深层次问题和突出问题。
《通知》指出,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按照从严执法要求,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未完成安全隐患大检查和查出隐患未整改到位的煤炭企业不得恢复生产、建设。大检查将采取常规性检查与暗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时刻保持安全生产从严执法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