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1-01-15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
根据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总结工作的通知》(新税法便函〔2021〕1号)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伊犁州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有关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将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党委日常学习、工作,把依法治税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巡察重点内容。2020年党委成员法治宣讲2次,全员参加线上、线下法治类培训4次,考试9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伊犁州税务局严格落实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机制改革,简化办理程序,压缩税务行政许可办理时间,简并文书,减少材料报送,简化送达程序,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伊犁州税务局未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不存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部门。
(二)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伊犁州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范本>的通知》要求,按照依法实施、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科学民主、积极稳妥的基本原则,组织伊犁州税务系统所辖具有执法主体资格,且以自己名义对外执法的税务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编制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伊犁州税务系统合计编制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40份,涉及权责事项139项,并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2020年修改权限清单1次。
(三)完善宏观调控。伊犁州税务局积极开展税收分析调研,成立了税收数据服务大局析领导小组,成立了分析专班,与可克达拉税务局合作开展经济分析,建立了基于增值税发票数据和财务报表的各类分析指标8项。截止11月底,累计完成各类分析报告36篇,其中,被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有3篇。为局领导和州党委、政府决策作参考,取得良好效应。
(四)加强市场监管。伊犁州税务局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开展伊犁州2019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2019年度参评纳税人31774户,评价并公示A级税人1483户,占参评总户的4.67%。大力宣传电子税务局纳税信用信息查询功能,进一步便捷纳税信用自助查询渠道,为纳税人提供包括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年度评价指标得分、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得分记录和当前纳税信用扣分情况在内的查询服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伊犁州税务局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20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本年度先后开展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与《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伊犁州税务局严格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始终坚持党委书记、局长末位发言,重大决策事项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2020年组织召开局党委会议 53次,局务会议10次,局长办公会议7次,州局重大行政决策均由集体审议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存档完整。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伊犁州税务系统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广使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行政执法信息存储平台,累积存储执法记录763条,配发执法记录仪244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2起。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定期开展税务行政执法自查工作,下发相关疑点数据300余条。认真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2020年伊犁州税务局重案审委会审结案件10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4起。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伊犁州税务系统除2020年新招录公务员外,在职干部全部取得执法资格证书。
(三)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工作,认真测算履行执法职责所需各项经费,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确保执法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伊犁州税务局积极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执法督察,严肃责任追究。2020年修订完善各类专项制度41项、操作规程25项、管理制度1项;组织基层局修订完善各类专项制度130项、操作规程31项、管理制度47项。建立各类风险点7条,其中高风险点2条,低风险点5条。开展执法督察项目4个,专项督察项目4个。系统确认执法过错行为共计31个,其中税务机关过错行为12个,税收执法人员过错行为19个,人工考核确认执法过错行为共计143项,均为税收执法人员过错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共计60人(次),其中,批评教育44人(次),通报批评16人(次)。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伊犁州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纳税服务大厅等多渠道,公开投诉、监督举报电话、受理渠道,日常执法中严格履救济权力行告知义务,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积极稳妥开展复议、应诉工作,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2020年受理行政复议3起,审理终结1起行,在审2起。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伊犁州税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细划公开指南、公开内容、公开年报、公开申请。重点推进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及税收政策公告、纳税热点问题等领域的信息公开。2020年网站累计发布通知公告58篇,发布税务工作动态126篇。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伊犁州税务局大力开展税收法治宣传工作。开展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的数字智能宣传、问送优宣传,2020年共推送各类税收优惠政策36轮,其中短信推送27轮,语音推送9轮,共向22.21万户次纳税人推送政策短信,合计101.99万条;共向23.71万户次纳税人推送政策语音,合计22.99万分钟。伊犁税务微信公众号2020年宣传疫情防控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社保非税划转等大众关切热点问题等发布280期,共813条信息。开展2期以“众志成城阻击疫情 凝心聚力发展经济”“社保征收划税务 多元缴费更便捷”为主题由局领导参加的网站在线访谈节目。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伊犁州税务系统现有法制审核人员30名,公职律师3名,内部法律顾问1名,外部法律顾问2名。法律专业人才在合同审核、法律咨询、征求税收相关工作意见建议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伊犁州税务局以党建为引领,由各级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抓手,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2020年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审议通过了《伊犁州税务局权责清单》、2020年伊犁州税务系统督察内审方案等6个议题。
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