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府函〔2021〕64号
颁布时间:2021-07-19 发文单位: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口岸办公室:
《海南省口岸办公室关于继续延长我省东营等8个海上游览景区对境外游艇临时开放的请示》(琼口岸〔2021〕8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国发〔1985〕113号),按照《海南省对境外游艇开展临时开放水域审批试点工作流程》,经征询海南海事局、海口海关、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海南省军区和南部战区海军意见,同意继续延长境外游艇临时进出我省东营、博鳌、石梅湾神州半岛、海棠湾、南山、龙沐湾、棋子湾和临高角等8个海上区域,期限自2021年7月16日至2022年1月15日。
你办应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临时进出我省8个水域的境外游艇严格遵守我国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军方有关规定,提前报告船舶进出港动态,做好游艇在船人员管理,遵守我国国家通航管理规定,确保船舶安全。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