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明电发〔2021〕4号
颁布时间:2021-08-27 发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25号)精神,加快打造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牵头制定了《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任务清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有力举措。2021年6月2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部署持续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工作。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准把握重点任务,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锐意改革、勇于创新,高水平、高质量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有力支撑。
二、扭住工作重点,加强协同联动
自治区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对照任务清单,聚焦重点工作,细化措施、强化协作,逐项逐条抓好落实。自治区各牵头部门(单位)要主动作为,进一步强化责任、硬化措施,建立台账、挂图作战,积极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工作任务不折不扣按期完成。工作推进中需要其他部门(单位)参与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密切协同,共同抓好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立足实际,大胆探索,主动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全力抓好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地。
三、严把时限要求,增强工作实
自治区将此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进度滞后,或改革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市、县(区)和部门(单位)将适时开展督促检查,以督促改,以考促优,确保全区上下步调一致,按时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2021年底前,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将适时召开会议,听取各主要责任部门(单位)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工作落实情况汇报。自治区各牵头部门(单位)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11月底前,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通过全区政务协同办公平台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改革办公室(联系人:王会宁,联系电话:0951-6363575)。
附件: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任务清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