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号
颁布时间:2021-02-2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指定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为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纳税申报受理部门,请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在法定申报期内将申报表等纳税资料寄往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56号1116室
收件人:张豹,0931-8833151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