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
颁布时间:2020-08-2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为做好资源税新旧政策的有效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0 〕6号)以及《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对资源税相关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doc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