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0-10-28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优化营商环境治理措施,助力减税降费精准落地,积极服务复工复产,压缩办税时长,宁夏区税务局将在电子税务局提供主附税费、基金一体化申报功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一体化申报
自2020年11月1日起,纳税人可将当期需要申报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工会经费(“两税三费一基金”)通过宁夏电子税务局“增值税附加税(费)一体化申报”功能一并完成,使用一张电子完税凭证合并扣税。
申报功能路径:宁夏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申报”—“增值税附加税(费)一体化申报”。
二、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