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促进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便利化,办好惠民实事,新疆税务局更新了《“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单内容
更新后清单内容共214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清单事项办理渠道
新疆电子税务局()、新疆税务手机APP、微信小程序、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邮寄等。
三、其他事项
新疆税务局将不断拓宽“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业务事项,动态调整清单内容,并通过新疆税务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
附件:“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