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财建〔2022〕31号
颁布时间:2022-09-02 发文单位:江西省财政厅
为加强供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日,省财政厅、省供销社重新修订了《江西省供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实施期限至2025年,主要用于支持开展县域物流集配体系建设试点及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有关重要事项等,资金主要采取项目法方式分配。同时,新修订办法对支持范围和方式、资金申请、下达和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等工作进行了明确。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供销社因地制宜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增强为农服务能力,有力推动全省供销服务体系建设。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江西省供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建〔2022〕3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