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 发文单位:吉林市税务局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省局和吉林市委领导下,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为税收中心工作和改革大局提供法治保障。现将2020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持续增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作用
1.聚焦政治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吉林市局党委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学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发挥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2020年修订完善市局党委工作规则,不断规范和改进市局党委工作,把党的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到全局各项税收工作之中。
2.深入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印发《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开展集中辅导、学习讨论。把减税降费、组织收入、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列入党建重点任务清单,着力推动贯彻五中全会精神与税收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3.不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实施主题教育“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将所有中长期整改内容进行再梳理、再对照、再落实。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开展常规巡察,将法治税务建设的重点任务纳入巡视巡察范围督促抓好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面对组织税费收入的压力和挑战,坚持依法依规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全年累计组织一般预算全口径收入2313976万元,社保基金610688万元,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必要财力保障。
2.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专班,召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专题会议。强化政策落实,对2020年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出台《吉林市税务局支持疫情防控和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的10条税收政策措施》。印发《吉林市税务局关于认真落实支持疫情防控若干政策文件的通知》,统筹做好政策宣传、政策落实、跟踪反馈、督导检查工作。提高出口退税办理效率,缩短办理时间,《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了我局提高退税效率的做法和成效。强化政策宣传辅导,在市局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发布政策解读等权威信息,开展网上培训讲座,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降率调基辅导培训,印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5月1日起实施”海报挂图发送给各机关事业单位拓展政策宣传。强化政策情况反馈,2020年多次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综合性报告和专题性报告”,获市政府领导批示。反映我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工作专报被省政府采用并报送至时任省长景俊海。
3.做好立法前调研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契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印花税立法前的调研。落实资源税税目税率确定、制定资源税减免办法等税法授权事项。结合自然资源局提供的本地区矿种及未纳入资源税管理范围的开采矿产品企业名单,与纳税人及行业协会充分沟通并吸纳意见,开展实地调研。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筑牢税收法治基础
1.严格落实制度建设的程序性规定。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牢牢把握合法性审查、征求意见、备案备查、定期清理工作程序,提升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全力构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体系。
2.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落实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清理程序及时公布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规避制度性执法风险,为提升依法治税水平奠定了基础。
(四)不断健全依法行政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完善了《中共吉林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党委议事决策程序。设立法务秘书参加市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实行“三重一大”决策月备案管理,以“月备案书”形式详细记录提出议题、集体论证、决策结论、决策落实过程,实现对决策事项的全程监督。坚持和完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全年召开了4次工作会议,审议了吉林市税务局权责清单,对财政专员办、沈特办、审计署下发的执法风险提示,充分梳理学习并研究防控措施,解决基层税收执法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各级税务机关逐级成立办公室,确定审核标准。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改善税收营商环境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执法公示平台及时发布税收执法信息,制作音像记录配套制度,完善工作流程,配备执法记录仪。明确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数额标准,要求应审必审。
2.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在总局范本基础上,组织全市税务机关、派出机构、税务所对本级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审核确认,厘清各级税务机关的行政权力以及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以清单形式通过“执法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开展依法行政重点工作评查活动。出台工作方案,对税务登记、申报管理、行政处罚、重案审理、复议诉讼、税务稽查等方面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和评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执法漏洞,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4.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组织税务行政处罚培训,积极落实“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政策”,对疫情期间处罚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强化税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对13个基层单位案卷进行了评查。下发《税务行政处罚风险提示》,列举执法风险,提出工作标准,促进税务行政处罚不断规范,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5.提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效率。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实施重点案件提前介入、疑难问题归集反馈、争议问题例会研究、法律顾问把关的长效机制。
6.规范开展税务稽查工作。完善管查互动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充分发挥税务稽查利剑作用,深入开展打虚打骗专项行动及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专项检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对“六清”行动和行业乱象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力维护全市税收经济秩序。
7.扎实推进税收营商环境建设。印发了《吉林市税务系统2020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建立了税收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保障各项改革举措的有效实施。我局以中省直部门年度考核第一名的好成绩,荣获“吉林市营商环境建设标兵单位”荣誉称号,在全市营商环境大会上进行了典型经验介绍。
8.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开通第三方支付缴税(费)功能,引导没有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使用微信等APP扫码缴税。推出发票寄递业务。
9.推进“五个一”服务创新。推进“一次”办税,落实办税事项的“最多跑一次”清单。推进“一门”办税,实现政务中心税务服务事项100%进驻和100%授权到位的目标。推进“一窗”办税,实现了 “最多跑一次”事项的“一窗通办”。推进“一城通办”,全市所有办税服务厅都可办理 “同城通办”业务。推进“一网”办税,通过电子税务局可实现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
(六)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尊重和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1.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内控工作领导体系,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发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能,审定内部控制工作计划、风险目录,研究部署内控重大事项和管理措施,建立内部风险防控机制。
2.建立风险提示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查找、梳理执法工作风险点并提出防范措施,以《督审风险提示》的形式,向基层单位发布,已对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退税手续工作、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税务行政处罚工作、增值税发票内部管理工作发布了4期风险提示。
3.持续开展税收执法督查。开展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情况自查和“回头看”工作,以自查和市局实地督导相结合抓问题整改,促进政策落实,对转变基层工作理念,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4.依规依纪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通过监督检查、实地调研、明察暗访、约谈提醒、线索核查等方式,对办公用房使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集中整治。深入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换案件信息,调度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一案双查”取得实效。
5.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好政协人大提案答复工作,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建议。畅通局长信箱和12366热线电话监督渠道,第一时间对广大民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接收并转办省局12366平台转来的咨询工单、意见建议工单,均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6.成立监督回访中心。设置专人对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等涉税检查以及纳税服务满意度开展监督回访,广泛接受纳税人监督、听取意见和建议,督促基层单位及时整改,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7.着力保护征纳双方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七)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
1.发挥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走在前列、作出表率。坚持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前学法,组织学习了《疫情防控,法制同行》、《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司法预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邀请吉林省委党校副校长闫越教授为全市党员干部解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想、法治意识和依法从政能力。
2.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把宪法、各项法律作为必修课,以开展专题讲座、专项培训、考试等多种形式强化学习效果。组织全局干部通过“学习强国”“中国税务网络大学”,以及税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学习。认真落实《吉林市税务局关于开展“以考促学、分批测试”活动的实施方案》,建立税收业务题库,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进行学习测试,推动“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常态化开展。
3.深入推动法律政策宣传。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税收宣传月活动。围绕发展大局开展税法宣传辅导,将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微信朋友圈公益广告,发送给全市小微企业法人代表、财务人员和办税人员。加强线上吉林市税务局纳税人学堂辅导功能,制作网上纳税人学堂讲座,通过吉林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向广大纳税推送。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及新媒体辐射面广、信息传递速度快的特点,及时更新发布关于减税降费、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及政策解读类信息。印制发放《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册》,由公职律师围绕疫情期间突出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案例解析,拓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载体,发挥典型案例普法示范作用,丰富和发展了法治宣传教育内涵。
4.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继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深化“银税互动”,与市银保监局共同开展针对受疫情影响急需信贷支持企业的银企对接活动,通过共享困难企业名单、银行分解对接的方式,助力多户企业获得了各类信贷产品。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谋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吉林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省税务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认真落实“12355”工作思路和“四力”重点要求,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持续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和税收营商环境,有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着力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防各类税收风险,坚守税收安全底线,全面提升税收征管和服务质效,为实现全市税收工作创新式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促进吉林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依法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全面落实好优惠政策,涵养好税源,在提高收入质量和税源费源控管能力上下功夫。严格落实“五强两严一确保”抓收入措施,确保收入量稳质优。持续提升分析预测能力,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统筹,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地方可用财力做出积极贡献。
2.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进一步做好减税降费政策梳理工作,既把支持疫情防控等新政策落地落实,也把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深化增值税改革、个税改革等老政策落细落小,打好落实新政策和老政策的“组合拳”。加强政策落实调研,做好政策落实的效应分析,及时向上级提出意见建议。
3.依法进行征收管理。切实提高税费控管能力,确保重点税种费种管理到位,重点行业跟进到位,重点税源和费源服务到位。积极推进落实城乡居民“两险”征收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机制建设,有效推动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与稳健征收工作。强化非居民税收风险管理、加强税收协定后续管理、做好反避税工作。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操作规范》,细化落实省局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意见,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加强征管操作规范的落实工作,大力提升征管信息化支撑能力,优化和推进电子税务局的应用。
(二)扎实推进依法治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加大规范力度。通过提升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继续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规范实施行政处罚、提升复议诉讼应对能力,强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促进依法治税。
2.加大监督的力度。完善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对重大执法事项的监督,全面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及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做好减税降费等重大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问效工作。
3.加大打击的力度。对涉税违法问题坚决依法查处。深入开展打虚打骗行动,积极防控税收风险,持续提升税收法治水平。
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办税理念、办税制度和办税手段的改革。持续简并纳税申报表、推广免填单等制度,实现行政管控进一步“瘦身”。推进信息化办税进程,探索建立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税企互联互通的智慧办税模式,打造双、智慧型办税服务厅,实现常规业务网络化、无纸化、智能化办理,让纳税人尽享足不出户就能办理的便利。
(三)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促进形成依法善治的良好氛围
1.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在党委领导下统一开展依法治税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认真落实省局印发的《吉林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培养和使用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积极发挥公职律师的法律审核作用,增强其处理疑难、复杂执法事项的实践经验。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中,形成专家服务机制。鼓励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推进税收法治人才建设。
2.积极规划“八五”普法工作。2021年是“八五”普法工作的开局之年,积极谋划八五普法规划为普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明确“八五”普法的目标、任务、体制机制,促进全市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依法治理一体化格局,持续深入开展法治税务建设,建立全员参与的宣传队伍,不断拓展税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氛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