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0-12-2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宁夏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做好2020年度税费年终结账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计划于2020年12月30日17:00起暂停办理税费征收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办理税费征收业务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30日17:00起,全区各办税服务厅、政务大厅办税窗口等办税场所将暂停办理所有税费征收和代开发票业务,并暂时关闭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手机APP等渠道申报缴税(费)业务和代开发票业务以及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税业务。
上述渠道与税费征收无关的登记、备案、发票领用、查询等类业务可正常办理。
二、恢复办理税费征收业务时间安排
2021年1月1日00:00起,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各渠道上述业务功能全部恢复正常办理。
三、业务办理提醒
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根据本通知妥善安排相关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尽早办理相关税费事项。存在应办未办事项的纳税人、缴费人,请在暂停业务前办结相关事项,以免造成由于存在未办结事项产生的纳税、缴费风险。
因暂停税费征收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