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4-09-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结合青岛市实际情况,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了《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