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5号
颁布时间:2016-04-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为继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让纳税人享受到更加方便、经济、高效的纳税服务,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在2014年11月1日涉税业务全省通办的基础上,对现行所有办税服务厅办理的业务重新进行了梳理和测试,进一步扩大了涉税业务全省通办的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税业务全省通办扩围的启动时间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自2016年4月1日起扩大涉税业务全省通办的范围,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在全省范围内国税系统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扩围后的全省通办涉税业务。
二、涉税业务全省通办的扩围内容我局2014年11月推行的首批全省通办业务共计五大类164项,本次扩围在原全省通办的基础上增加68项涉税业务,扩围后纳税人常用的六大项232项依申请涉税业务均可以实现全省通办,主要涵盖税务登记、资格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财务报告报送与信息采集等涉税事项,具体明细详见附件《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涉税业务全省通办业务明细》。
三、涉税业务全省通办的办理流程纳税人通过全省范围内任何一家国税办税服务厅办理全省通办业务,应当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及有关规定,向受理地办税服务厅提交相应纸质资料,并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纳税人可以登录海南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查询涉税事项办理状态,或者向省内任一国税办税服务厅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涉税业务全省通办业务明细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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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涉税业务全省通办业务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