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家税务局[2014年]第1号公告
颁布时间:2014-10-15 00:00:00.000 发文单位: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2014年第10号),结合青海省国税业务实际,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向社会公开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并听取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是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审批权限内的审批事项。
二、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本公告的规定,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认真收集并研究清单公开后各方面提出的意见,接受社会各界对实施行政审批项目的监督。青海省国家税务局收集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意见的具体方式是: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71-8224259;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公众参与板块下的意见建议栏目。青海省国家税务局接受社会各界对实施行政审批项目的监督电话是:0971-8218703.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