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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 发文单位: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办税事项全省通办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深入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方便纳税人办税,减轻办税负担,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分步推行办税事项全省通办(以下简称全省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省通办是指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服务范围内的纳税人,可以在贵州省境内自主选择任何一个公告授权范围内办税服务厅(详见附件1)办理公告设定的办税事项(详见附件2)。
二、办理全省通办业务的办税服务厅名单、全省通办业务事项清单由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共同根据政策和业务变动情况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及时通过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各办税服务厅等动态更新发布。
三、承办全省通办业务的办税服务厅设置“全省通办”窗口。
四、纳税人在办理全省通办业务事项过程中,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税收义务,受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涉及退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的相关涉税违法行为,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处理。
五、纳税人需要进一步了解全省通办涉税事宜的,可拨打贵州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也可访问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网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网址)或关注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微信公众号:gzsdfswj,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微信公众号:gzsgjswj)进行查询、咨询。
七、本公告自 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全省通办的公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授权办理全省通办业务的办税服务厅.docx
2.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全省通办业务事项清单.docx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