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23年2月10日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为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提供良好就业创业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1部门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精神,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深入推进双“一号工程”建设,围绕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就业创业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梳理归并截至2023年1月底的37项税费优惠政策,促进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进一步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培育壮大退役军人市场主体,带动更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