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16-11-1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2016年第24号)第十条,下列当事人本月符合撤出案件信息条件,从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栏撤出:
1、新乐市祥瑞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2、张家口市下花园双龙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3、唐山唐冶输送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4、唐县龙宇矿产品经销有限公司
5、安新县鑫牛有色金属熔炼有限公司
6、保定方平电工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7、曲阳县合力物资购销有限公司
8、徐水县锌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