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财税[2016[54号
颁布时间:2016-12-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西国税局 广西地税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经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审定,现将2015-2016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基金会名单
1.广西扶贫基金会
2.广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3.广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4.广西老年基金会
5.广西红十字基金会
6.广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7.广西帮帮忙教育扶贫基金会
8.广西李宁基金会
9.广西见义勇为基金会
10.广西国海扶贫助学基金会
11.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2.广西协力扶助基金会
13.广西桂嘉汇青少年儿童救助基金会
14.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
15.广西荣和爱心基金会
16.广西华侨爱心基金会
17.广西和正慈善基金会
18.广西医学教育与科学研究发展基金会
19.广西启明扶助基金会
20.广西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基金会
21.广西拥军优属基金会
22.广西民族大学教育基金会
23.广西华鼎教育基金会
24.广西吕贻标爱心基金会
25.广西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6.广西强荣爱心基金会
27.广西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8.广西溢达杨元龙教育基金会
29.广西浩德慈善基金会
30.广西桂林医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31.广西和合济困助学基金会
32.百色市教育基金会
纳税人2015年度通过上述公益性基金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未在税前扣除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相应调整2015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201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基金会名单
1.广西扶贫基金会
2.广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3.广西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4.广西老年基金会
5.广西红十字基金会
6.广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7.广西李宁基金会
8.广西见义勇为基金会
9.广西国海扶贫助学基金会
10.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1.广西桂嘉汇青少年儿童救助基金会
12.广西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会
13.广西荣和爱心基金会
14.广西华侨爱心基金会
15.广西和正慈善基金会
16.广西医学教育与科学研究发展基金会
17.广西启明扶助基金会
18.广西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基金会
19.广西民族大学教育基金会
20.广西华鼎教育基金会
21.广西吕贻标爱心基金会
22.广西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3.广西强荣爱心基金会
24.广西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5.广西溢达杨元龙教育基金会
26.广西浩德慈善基金会
27.广西桂林医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8.广西和合济困助学基金会
29.广西路特斯民办教育信息化发展基金会
30.广西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1.广西日行一善爱心基金会
32.广西无界慈爱基金会
33.广西惠思助困基金会
34.广西云天儿童慈善基金会
35.广西卡丝爱心扶助慈善基金会
36.百色市教育基金会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30日